成都月最低工资标准可能定为580元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姚长寿)
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日前出台,并于9月11日正式实施,月最低工资标准几个档次分别提高为400元、450元、510元、5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4元、4.9元、5.6元、6.4元。 那么,成都会选哪个档次呢?昨日,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成都可能将月最低工资标准定为580元。
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称,选择最低工资标准的档次时,应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保障局必须通过与工会、企业家联合会组成的三方协调机制,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市政府批准方可执行;选择最低工资标准时,要综合成都市今年人均GDP、社会商品零售价格、平均家庭赡养支出、保险负担、平均社会工资的增长等因素来确定。
据悉,目前成都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04年四川省标准中的中高档次,在全国同等城市中处于中等水平。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的月最低工资为450元(每日21.51元),小时最低工资为4.90元;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温江区、新都区、都江堰、双流、郫县、彭州、新津的月最低工资为400元(每日19.12元),小时最低工资为4.30元;蒲江、金堂、崇州、大邑、邛崃的月最低工资为340元(每日16.25元),小时最低工资为3.70元。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