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七日电 (记者刘长忠)
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中国将进一步完善外资登记授权管理体制,强化外资登记管理工作的统一性、规范性,做好内外资法规的衔接,规范审批和登记的衔接程序。
中国工商将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加强对重点投资国、重点投资地区、重点投资领域外资企业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的统计;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改变长期以来“重准入、轻监管”的局面,将对公司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外商投资企业不按期缴付注册资本的行为要重点监管。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将抓住《商事登记法》的立法契机,总结在各类商事主体登记管理工作中的经验,有效推动商事登记立法;做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贯彻实施工作和配套规章规范的制定工作;尽快修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外国企业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相关行业的外资市场准入规则;及时修订《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研究制定《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继续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