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门在积极履行《公约》的基础上,妇女卫生工作全面推进,成绩喜人。与2000年相比,2005年我国孕产妇死亡率由53.0/10万下降到47.7/10万,婴儿死亡率由32.2%。下降到19.0%。;2003年妇女平均期望寿命为74岁。
目前为止,我国妇女卫生工作已形成了以贯彻《母婴保健法》和两个《纲要》为核心,包括《宪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在内的法律法规体系。
不断加强母婴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的准入管理。各地开展了母婴保健的监督执法工作,如部分省把母婴保健监督执法纳入卫生统一监督执法,开展了以助产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检查。
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目前全国妇幼保健机构已达3000多个,妇幼卫生队伍50多万人。
在边远贫困地区先后开展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简称“降消”项目)、母亲安全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通过项目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妇幼卫生队伍的业务技术建设,提高了我国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促进《两纲》卫生保健目标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