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医生“无照执业”的尴尬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瞭望》新闻周刊在一些乡镇调查时发现,《执业医师法》实施7年多以来,一些地方的农村乡镇卫生院相当一批医护人员因不具备医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等条件,一直处于“无照行医”的非法执业状态。 由于当前农村地区医疗资源严重短缺,如果严格依法禁止这些人执业,不少乡镇卫生院将面临关门。这一状况在许多地方较为普遍。
相关法规规定,没有取得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不能临床处置病人,只能做些二线辅助工作。而《瞭望》新闻周刊在某县调查了解,该县有35所基层卫生院的院长无执业医师资格,25所卫生院无一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某市卫生局的统计显示,该市共有乡村医生7152人,其中5639人没有执业医师资格,占总数的79%。这个市乡镇和街道卫生院共有3191名卫生技术人员,只有1720人取得合法的执业资格;在临床医生岗位上尚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有900人左右,约占全市卫生院医护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1999年5月1日起实施的《执业医师法》对学历的最低要求是: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的,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瞭望》新闻周刊调查发现,这一规定将一批业务熟练、临床经验丰富、行医一二十年的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排除在门外,原因就是他们不具备医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瞭望》新闻周刊采访了一家乡卫生院的副院长,她已在这家卫生院工作二十多年,累计接诊约2万例患者,独立操作计划生育手术近1万例、新法接生婴儿1000多例、下腹部手术八十多例,成功抢救新生儿数十例,从未出现过医疗事故,还为本院开创了多项手术和检验项目,是该卫生院妇产科“当家医生”,也是当地群众公认的“名医”,但因缺少一纸中专文凭,她至今没有资格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看着接连不断的农民患者需要及时诊治、抢救,我无法袖手旁观,但每次拿起手术刀的时候又提心吊胆。这是违法执业啊!”这位副院长告诉《瞭望》新闻周刊,他们所在片区7个乡镇卫生院共有在职人员61人,其中无执业资质人员32人,非法执业比例达52.4%。至于超执业范围行医的现象则更普遍,农村乡镇卫生院的医生基本上都在超执业范围“违法”行医。
这家乡镇卫生院的院长无奈地告诉《瞭望》新闻周刊,院里有3个像副院长这样的“老资格”没有取得执业资格。他们工作忙、年龄大、收入低、家庭负担重,很难再去拿文凭。若按要求再读3年中专、第4年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再等5年才能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到那时他们都五六十岁了。另一方面,卫生院自收自支,经济负担和社会责任压力大,人手本来就少,骨干医生更是一步都离不开,哪有时间和经费供他们去进修学历。他们院一直想招医学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工资开价一涨再涨,但几年过去了还是没一个人愿意来。
《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最近有关部门决定允许一些没有中专文凭者通过“师承”(师代徒)方式报考传统医学的执业医师资格。对此,某市卫生局中医科负责人说:“国家已经放得很宽了,再考不上就没办法了。”但一些基层医护人员认为,这个办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他们大部分人临床不是从事传统医学(如中医、藏医等),即使拿到执业资格证,他们在工作中也会经常要冒“超执业范围行医”的法律风险。
一些基层医护人员认为执业医师的准入政策“过于超前”,脱离了当前广大农村的实际。一些乡镇卫生院的院长告诉《瞭望》新闻周刊,农村基层医技人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村一级问题更严重,给他们时间去学习也不一定考得过,但农民看病还得需要他们。“如果严格按法律规定操作,乡镇卫生院的运行很难维持,而一些农村地区约80%的村卫生院(站)则要垮掉,这样下去不得了。村卫生站的医务人员还必须是本地人,否则吃住都不方便,更没人干。”
一些专家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认为,当前解决农村地区的医疗问题,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农村地区,尤其是落后的农村地区的实际状况,不宜搞一刀切。当前看病难、看病贵是困扰农民的一大难题,而要解决这一难题,首要矛盾是在普及和健全基层医疗网络上下功夫。
专家为此建议,国家首先要从财政上支持乡镇卫生院的发展,缓解他们目前的经济压力,为农村基层医护人员队伍的稳定和素质提高创造经济上的条件。其次,要充分考虑当前农村医疗的实际情况,调整相关政策法规,对乡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骨干医技人员,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第三,采取措施鼓励医学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卫生医疗机构就业,逐渐改善农村基层医疗技术队伍的结构。第四,参照一些地方探索的医生轮岗制度,通过制度设计让城市里的医技人员到乡镇轮流挂职工作,这也是缓解当前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短缺的一条应急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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