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0月8日讯(记者 李仁 通讯员景奎成军)记者今天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为加强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管理,规范专利代理服务行为,保障专利中介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市近日出台了《烟台市专利代理管理试行办法》,对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条件做出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设立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股东共同出资发起,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办法》对专利代理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必须设立2年以上并年检合格同时保证有10名以上专利代理人,分支机构至少有2名专利代理人在岗值班。
手机竟收到色情图片
性文化扑克牌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