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事业,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加强环境保护,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双赢,是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迫切要求,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认真贯彻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
“十五”以来,西安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树立和落实“四化”发展理念,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环境污染,启动实施创模工程,使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九五”末的150天增加至“十五”末的290天,水环境污染的趋势有所减缓,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100%,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部分河流污染依然严重,生态环境及其承载能力比较脆弱,工业结构性污染突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环保执法能力和水平不强等问题仍大量存在,我市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今后五到十五年,是我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加快提升的关键时期,也是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凸显期,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对环境的压力将越来越大。如果环境问题解决不好,我市实现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大城市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去年底,国务院做出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今年上半年,又召开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温家宝总理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温总理的讲话,全面分析了全国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加强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决定》和温总理的讲话明确了我国今后一个时期环境保护的重大方针和政策,也为我市下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状况的关键时期。全市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环境质量总体得到改善,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达到或低于省上核定的指标,造纸、化工、印染、电镀、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工业污染源达标率达到90%以上,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较“十五”末下降25%,空气质量和地表水水质基本达到功能区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达到100%,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面积有所增加,地下水超采及污染趋势减缓,秦岭北麓西安段、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村镇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确保核辐射安全。
全面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双赢”发展,必须实现“三个转变”,突出“四个重点”,强化“八项措施”。
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突出“四个重点”,就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是以削减可吸入颗粒物为重点,综合整治大气污染,在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上有新突破。“十一五”期间,新建燃煤电厂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逐步建设脱氮设施,大唐灞桥电厂必须按期完成烟气脱硫。进一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改善能源结构,加快城市供热、供气能力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开发和使用清洁燃料车辆,逐步提高并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到2008年西安市区建成区80%以上区域要实现集中供热或使用清洁能源。按照生态化要求进行绿化、美化、硬化,加强各类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到2010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达到292天以上。
二是以造纸行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在解决流域污染问题上有新突破。实行科学监管,对入渭段面和重点污染源实行在线监测,对其排放污染物适时监控。对造纸企业实行“治老控新、监管并举”,再关闭淘汰一批污染大、耗能高的造纸企业,力争到“十一五”末,全市造纸企业规模控制在20家左右。对保留的造纸企业实施正规碱回收工艺和“零排放”、“节水减排”工艺改造,实行稳定达标排放,控制水体污染。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十一五”末,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以、灞、渭河流域为主体,通过流域治理和护城河污水改排工程的建设,使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
三是以秦岭北麓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在改善人居环境上有新突破。以建设生态化城市为目标,编制秦岭北麓西安段生态功能区划,加强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管理,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完善城市绿地体系,提高城市及周边地区的绿化覆盖率。
四是以城市餐饮油烟和各类扰民噪声污染治理为重点,在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上有新突破。严禁在社区内开办产生剧烈噪声、异味和恶臭的手工作坊,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内开办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加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的污染防治,全面改善城市噪声污染状况。加强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的环境监管,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强化“八项措施”,就是认真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监管,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把环境保护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环境保护责任制。全市各级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总责,把环境保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环保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保规划,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实现环境目标。市政府坚持每年与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逐年分解落实环保目标任务,并进行严格考核。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或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追究责任。
二是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好环境污染的“总闸门”。坚决完成省上下达我市的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力争逐年削减。坚持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基层政府,落实到排污单位,任何地方、任何单位都要严格执行,不得突破。各区县和市属各开发区在进行工业结构布局时,充分考虑本地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或污染负荷超载的地区,不得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不上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围绕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坚决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总量排污。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排污监控,加大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及时打击。
三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今后,市、区(县)政府及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的土地利用、区域开发、城市改造规划和工业、农业、旅游、矿产、生态建设等专项规划以及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都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保证从决策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凡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的项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或核准立项,不得批准用地,不得为其颁发工商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行政许可。对环评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建设项目,必须停建或者停产,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强化限期治理,加快治理老污染。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排污的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要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直至关闭。对依法关闭的严重污染企业,将由有关部门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并取消其他行政许可。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垃圾处理场、危险废物处置等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要正常运行,由环保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适时监测其处理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凡不能保证污处设施正常运行或无故停运的,依法责令整改并给予处罚。
五是强化现场执法检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不正常运转治理设施、超标排污、不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建设和开展旅游或者违规采矿造成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予以重点查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六是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转变观念,从过去主要用行政的办法,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按照“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建立能够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和收费机制,启动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的收费制度。建立企业保护环境的激励机制和减少污染排放的约束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对污处设施建设运营实行扶持优惠政策,逐步在全市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
七是不断增加环保投入,把环保投入作为政府公共财政资金拨付的重点优先予以保证。市、区县和开发区每年安排一部分新增财力,加大环保投入力度。环保投入主要用于重点区域和流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试点示范、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建设。同时,确保环保行政管理、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行政和事业经费支出。
八是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按照“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要求,扎实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工作标准。健全环境监测和应急体系,逐级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预演,切实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扎实推进创模工程,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开创西安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提升城市环境功能的重要措施和载体,也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实现“创模”目标,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我们贯彻落实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加强环境保护的重大举措。我市启动创模工作以来,对于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城市环境功能和综合管理水平起到重要作用,也得到了全市广大群众的肯定,我们将继续深入地把这项工作开展下去。继续坚持各级政府、部门和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结合创模指标条件,逐项对照查找差距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创模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强化创模检查考评措施,对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挂牌督办、定期通报,奖优罚劣,确保创模任务落实。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广泛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创模、参与创模,使创模工作社会化、经常化,形成上下联动、共同为实现创模目标奋斗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