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讯一自称对虾子过敏的女子买虾时手指被虾子身上的硬刺扎了一下,要求卖虾人对可能引发的后果负责,但卖虾人拒绝担责。5日,该女子报警向警方求助。
“派出所吗?我遭虾子扎伤了,对方不肯负责!”10月5日一女子向大渡口九宫庙派出所报警称。
民警查看了女子手指确无伤痕,经民警调解,卖虾人答应为女子手指产生的因被虾扎引发的“后遗症”负责。(记者 秦健)
来源: 重庆商报 2006-10-08 09:18 编辑: 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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