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实习记者 沈斯思 商报记者 周京震 报道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10月1日以后,部分酒类的外包装上,要出现“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车”等劝说语。江苏商报昨天对南京的部分超市走访后发现,目前南京销售的各类酒中尚没有一款标有“有害健康”之类的劝说语。
据了解,自10月1日以后,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中的规定,玻璃瓶包装的啤酒要求标示类似于“切勿撞击,防止爆破”等相关警示语,如果没有,生产企业就将被判“犯规”;推荐相关企业在酒瓶标签上采用标示饮酒危害的劝说语,类似“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车”“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提示。这是国内首次以国标形式推荐要求酒业在外包装上打出劝说语。
记者在走访南京沃尔玛、金润发等几家超市后发现,超市内销售的玻璃瓶包装的啤酒上都有注明“切勿撞击,防止爆破”等相关警示语,如雪花、青岛、百威等品牌的啤酒在酒瓶上都有标注警示语。但是按规定由企业在酒瓶标签上采用标示饮酒危害的劝说语,记者却没有看到,如五粮液、双沟、茅台等知名企业的酒。记者向金润发超市的销售小姐询问时了解到,现在销售的白酒和一些知名企业的酒都是以前的酒。该销售小姐表示,即使在酒瓶上标有这些警示语,市场上也要有一段过程,现在超市中销售的白酒中没有一款出现标有饮酒危害的劝说语。
业内人士表示,啤酒瓶爆炸时有发生,如此警示对消费者和啤酒运输、销售工作人员都是一种保护。对于劝说语的使用,由于这不是一个强制标准,未必每个厂家都会这样做,厂家还可能担心这种劝说会减少销量。(6版《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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