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10月8日电 国庆黄金周期间,不少“的哥的姐”在运营服务中遇到喝醉了酒要求乘车的乘客,结果招来了很多麻烦事,真是苦不堪言。
据天津市客运管理部门介绍:醉酒者乘车引发服务纠纷的情形在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并不鲜见,特别是节假日更是多发时段。 今年国庆节期间客管办值班人员就接待处理了多起类似事件。
记者就此采访了海河、光大、联众等出租汽车公司的40余名节日期间坚持运营的“的哥的姐”,大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形。有的乘客借酒劲非要司机强行闯禁行道、走低速道、违章掉头,不然就以拒载为名不付车费。
市客运管理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希望广大乘客尊重“的哥的姐”们的劳动,他们放弃了节日休息,为市民节日出行提供服务,已经做出了奉献。再向他们提出一些无法实现的无理要求,实属不该。客管部门在此提示广大乘客,客运法规有明确的规定,醉酒者要求乘车时,出租汽车司机可以拒载。(杨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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