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一延再延,中国的石蜡蜡烛最终仍未能逃过美国的反规避大棒。美国商务部日前作出终裁,认定原产于中国的混合石蜡蜡烛“规避”行为属实,故课以108.3%的关税。
美方提起的“规避”,是指规避反倾销,即一国商品在被另一国征收反倾销税的情况下,出口商为减少或避免被征反倾销税而采取的各种方法。
通常,出口商会通过在进口国或第三国的境内进行组装,轻微改变产品的特征来实现“规避”。若最终裁定“规避”属实,该产品也需被开征反倾销税。
美国商务部终裁认定原产于中国的石蜡蜡烛为“后期开发产品”,存在规避行为,故决定开征108.3%的关税。
早在1986年,美国商务部就认定中国石蜡蜡烛存在倾销,并终裁54.21%的反倾销税。此后,经过多次行政复审和日落复审,皆未取得突破。该措施一直延续至今,并在2004年12月时被增至108.3%。
108.3%的高昂关税可谓“重税逐客”,无异于将中国产品赶出了美国市场。
据美方统计,美国市场的一半蜡烛均产自中国,去年中国石蜡蜡烛输美金额高达1.26亿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