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东莞建筑深基坑工程监督管理,防止深基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由建设局制定的《东莞市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即将出台。
据报道,记者近日从市安监站获悉,《规定》所称建筑深基坑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或虽未超过4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建筑基坑工程。 《规定》要求凡与深基坑工程相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监测等单位必须规范行事,全市范围内的深基坑工程必须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并且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此外,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和监测方案应委托市建设专家库的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初审或复审的论证审查工作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凡发现违反规定的单位,市建设局将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黄观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