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车爆炸案嫌犯被公诉
事发中关村 司机路边停车时被陌生人引燃爆炸物炸伤
本报记者彭信琼报道 在中关村钻进路边停放的奥迪车,点燃爆炸物造成车毁人伤的嫌犯陈某,已被公诉至海淀法院,检察机关指控陈某构成爆炸罪。
海淀检察院指控,2006年3月15日9时许,江西来京人员陈某,携带自制爆炸物在海淀区中关村南路西口东侧路南,钻进被害人李某停在路边的奥迪汽车内,引燃爆炸物将被害人李某炸伤,并将其奥迪车部分物件炸毁。当日,被告人陈某被抓获归案。被害人李某的伤情经鉴定属轻伤。被炸毁车辆车损经鉴定价格为人民币131466元。被告人陈某经精神病司法鉴定为符合抑郁状态,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奥迪车司机李某当时在接受采访时说,他到中关村办事,把车停在路边等人。一个戴眼镜的男子突然拉开右侧车门,跃上副驾驶座,怀里抱着个黄包。男子说:“你送我一程。”“你上错车了吧。”“就是这车,不送就炸死你。”李某以为他在开玩笑,没想到对方说着竟掏出打火机引燃包里探出的导线。李某是一家设计单位的老总,他说自己不认识该男子,也没得罪过什么人。
据犯罪嫌疑人的老乡介绍,陈某是在大红门一带做鞋类生意的小老板,有人拖欠了他几万元的货款一直没有归还。但老乡和朋友均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方法。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赵志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