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的“市人大网议日”上,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伟在就“上海交通立法动向”与网友探讨交通拥挤问题时表示,交通拥挤原因是复杂的,立法是调整手段,城市规划也是调整手段,但任何手段都不是万能的。
丁伟建议,改善交通拥挤不妨从改变出租车管理模式着手,比如限制空驶、增加扬招点、提高调度效率等。网民表示,目前行人在绿灯通行过程中,经常受到右转弯机动车的袭扰,能不能依靠地方立法解决这一问题。上海市交警总队法制办主任高峰和丁伟都给予了否定回答。高峰表示,国务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已明确规定,“红灯亮,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对右转弯的机动车明确了应该履行“不妨碍”的义务,因此,不需要再专门立法解决。
高峰还表示,在上述条例的具体执行中,交警部门在非机动车和行人流量都较大的地方,专门设置机动车右转弯箭头灯来对机动车进行控制;但在流量较小的地方,应该允许机动车利用间隙右转弯通行,以利于道路交通的畅通。
一位网名叫“向右转”的市民提出取消右转车辆随时通行的特权,而是用专门立法为其开一个右转时间窗口,其他时间一律不得右转。丁伟对此表示,这个问题涉及到立法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具有操作性的问题,一旦立法限制机动车右转,或者增加人行道绿灯通行时间,可能会对机动车通行造成很大不便。
丁伟说,“每条马路人行道红绿灯通行时间都是经过交通管理部门的科学计算,时间过长或过短都可能会产生交通拥挤,从而影响行人的通行权利。所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慎重思考,而这一问题不是仅仅通过立法就能解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