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府新闻发言人昨日以书面形式发布了市政府近日颁布的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海将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环境保护,推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上海要确保完成的环保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建成生态型城市框架体系。环境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城市发展更和谐;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环境更安全;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更科学;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活更美好。
明确减排指标
市府新闻发言人昨日透露,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和本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意见》明确提出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指标,其中包括:到2010年,本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15%,控制在25.9万吨左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26%,控制在38万吨以内;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环保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95%;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85%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
着力六个问题
同时,《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必须着力解决好的六个环境重点问题,即:以加大水源地环境保护和安全检查力度、加强放射源监管、切实提高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确保城市环境安全;以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以及河道综合整治为重点,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以燃煤电厂烟气脱硫、机动车污染、扬尘污染控制为重点,加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以吴泾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污染源达标治理和淘汰环保劣势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工业污染防治;以生活和农业污染治理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以世博园和崇明岛生态建设为重点,提高上海环境保护理念和生态建设水平。
纳入政绩考核
据悉,本市将进一步完善地方环保法规标准体系,增强企业环保责任,构建企业环保诚信体系;健全社会参与监督机制,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公众环境意识。同时,将环境保护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