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因兄弟伙和别人发生冲突,忠县人汪奥不听警察劝阻,结伙殴打他人,甚至持刀追到医院将对方砍伤,日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半。
今年1月11日中午,同案人杨桂勇(另案处理)在忠县汽车站与该站两名驾驶员发生争吵,继而抓扯,车站保安遂要求双方到保卫科处理。
10分钟后,一个民警带领协警员赶到。在此过程中,杨用电话告知朋友杨海峰(另案处理),杨海峰邀约汪奥等人到车站,不理会民警劝阻,殴打驾驶员,随后逃离。
事发当晚,杨桂勇、杨海峰、汪奥得知两名驾驶员受伤后在住院,于是又邀约其他几人赶到医院,持砍刀将两人及陪护人员砍伤。
(通讯员 魏永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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