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忠玖受伤躺在医院
“我一辈子没受过这样的奇耻大辱:他们不仅把我当成小偷暴打一晚,还把我押起‘游厂示众’!”病床上,42岁的凌忠玖连咳带喘,眼角溢出委屈的泪水。他说,身体伤痛可以忍受,但对他人格侮辱带来的心灵创伤,他永远忘不了。
为洗刷冤屈,动弹不便的凌忠玖委托公司领导整理他的口述材料,请求警方调查,还他清白。
“小偷”:口述遭遇奇耻大辱
凌忠玖是重庆德庄公司食品厂的搬运工。昨下午,记者在南岸区人民医院见到他时,他的头部、手臂、腰部、腿部都有淤血。病历显示:凌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和皮外擦伤。
凌忠玖称,昨日凌晨1时许,他回到位于南岸茶园新区的公司,因未能叫醒门卫回到宿舍,便在对面玻璃公司的一废弃工棚里睡觉。半夜起来上厕所,被玻璃公司的保安发现。他当即表明身份和原因,并称可到德庄门卫室或治安亭证实、处理。
对方不由分说,把他带回该公司保安室,当成贼摁跪在地上打;几分钟后,对方将他身上的手机、仅有的十几元钱搜走,还取掉了他的皮带,对他一顿抽打,连皮带扣也打掉了。不仅如此,几名保安还逼他戴上拳击手套,与他们对打,并扬言“打赢了就可走人”,但他一直不敢还手;对方还逼他举杠铃……
清晨6时许,几名保安反绑着他的双手,把他押到该公司的车间“示众”……“很多人指指点点,我感觉是在丢祖宗的脸;但是我冤哪!”凌说,最后,对方逼他承认偷盗公司玻璃框,并签字按手印,还威胁拿1000元私了。
德庄公司:请求警方还原真相
德庄公司办公室主任邱德蓉说,上午10时,凌忠玖的同事接到其求救电话后报告给公司,她才知情,并立即和下属来到玻璃公司,发现凌半跪在保安室内,站立不稳。随后,双方协商报警处理。民警到后,见凌遍体鳞伤,便先送其就医,并拍照记录。
邱主任称,首先,她不大相信凌是小偷,因为凌是老员工,口碑不错;其次,即便凌是小偷,对方也无权拳脚相加,更不应侮辱,而应直接交由警方处理。对于此事,德庄公司请求并将全力配合警方调查,力求还原事件真相;同时,公司也联系了法律顾问,保留维护员工权益的诉讼权利。
凌忠玖称,他甚至没有碰过被对方指认是失窃物的玻璃框。他愿意做指纹鉴定。
警方:保安无权处罚小偷
随后,记者来到了玻璃公司。该公司保安队队长表示,值班队员“抓贼”前后他在休息,经他询问,凌的伤痕是与保安队员抓扯时留下的;至于凌所说的“游厂示众”,是因为凌一会儿说是德庄的人,一会儿说是玻璃公司的人,队员是带凌去找人事科核实。
保安队长表示,公司领导也收到了德庄公司的相关函文,委派行政办公室张主任处理。在其引见下,记者找到了张主任。张表示,他是中午才获悉此事,正在询问,并配合警方调查及与德庄公司协商。
茶园派出所陈副所长接受采访时表示,凌忠玖是否偷盗,有待调查取证;即使凌是贼,保安也无权处罚,派出所和治安亭24小时有人值班,他们应报警或直接将凌扭送派出所;而凌出现这样的伤势,对方显然处理不当。警方已责令玻璃公司次日带当班保安来所里接受调查。
记者朱昕勤报道摄影
来源: 华龙网 2006-10-09 04:59 编辑: 春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