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参加境外培训,一年不得超过一次。四川省委组织部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委组织部,省级各部门、各单位人事处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管理。
谨防培训变轮训
领导干部境外培训,如果的确需要,就不应当有一次之类的限制,别说要突破一年一次,就是全年在境外学习也无可厚非。 如果不需要的话,半次也嫌多余。如今的领导干部境外培训(包括参观),多属多余。
如何规范领导干部境外培训?关键是培训项目的审批。其审批权应回归到人大。笔者认为,干部境外培训应当在年初作出计划,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报告中,由各级人大进行审议,并按照审议后的决定严格执行。如果年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境外培训,可由各级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未经人大审批的,一律不得出境培训。境外培训动的是公帑,而不是领导干部自掏腰包。是该好好地规范一下领导干部的境外培训了。湖南沅陵谢茂明
不宜以次数论出国
单纯以次数来考察和限制官员出国培训和出境任务并不很科学。如今,中外交往日益频繁,而且早已不仅仅限于国家层面,地方政府、民间团体甚至是大型企业和国外的联系日益紧密。如果出国培训的确有利于解决重大而紧要的实际问题,到境外出差公干的确能够实现重大的利益,创造实际价值,那么官员去多少次都是应该的。
单纯拿次数来考察领导干部出国行为,只能模糊官员出国这件事情本身的性质。它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真正的需要。实质上,“以次数论出国”规定的出台,是在有关部门无法制定出一套科学的、完整的、可操作的量化指标体系来考察领导干部出国培训、出境公干是否真有实际价值之时,所作出的一种限制。湖南大学易奔
“限量”还要“保质”
领导干部去境外培训原本是一次重要的、有针对性促进实际工作的学习机会。按境外培训之本意,领导干部出国培训必须把心思放在学习培训上,学习他国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自身的行政能力。这也就是说,必须保证领导干部出国培训的质量,要能学有所成。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有关部门就应该更进一步明确境外培训的具体管理细节,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在境外培训的过程中详细记录相关的时间安排及消费情况,并接受监督。而这些恰恰是目前比较薄弱的环节。以此看来,四川规定领导干部参加境外培训一年不得超过一次,那也是一种无奈之举。
所以,有关部门不妨在要求培训人员确保培训质量、效果方面多下点工夫。江西湖口王玉初
成本分摊抑制出国冲动
笔者认为,经济学上的解决“公地悲剧”的方式颇有借鉴之处。出国培训显然不是一块全民意义上的“公地”。但对于某些官员来说,它的确具有“公地”的某些特质。因此,应该对出国培训引入“产权”制度,按比例分摊培训成本,让占有者分担一定的费用,以避免“公地悲剧”。
对分摊出国培训成本,可能有人会提出异议,认为培训是为了提高官员的执政能力,造福人民,应该是公务,不应该进行成本分摊。其实,培训与提升,既是公务,也是私务。于公,收益自不待言,于私,受训者可以提高自己的学识与能力以适应更高的职位,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既然有个人收益,付出个人成本也就理所当然。
广东广州练洪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