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动员与党纪齐出国民党13日将展罢扁决心
中国台湾网10月9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立法院院会”13日(周五)将进行“罢免陈水扁案”记名投票,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蔡锦隆8日表示,这是台湾民众关注的重大议题,国民党“立法院”党团除发出甲级动员,也决定祭出党纪,要求党籍“立委”出席并投下同意票。
台湾“中央社”引述蔡锦隆的话说,“罢免”陈水扁符合台湾民众期盼,他相信就算不祭出党纪,国民党籍“立委”也应该不会缺席不投票,但为宣示国民党的决心,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干部仍决定祭出党纪。
他也呼吁泛绿“立委”出席并投下同意票,将“罢免”陈水扁的权利还给台湾民众,让岛内“倒扁”群众顺理成章地回到各自岗位,解决目前的政治僵局。
对于台“反贪腐倒扁”总部总指挥施明德8日上午宣布,10月10日启动罢免反对“罢免陈水扁”的民进党籍“立委”,蔡锦隆表示,“施明德的言论,(国民党)党团不予评论,”但要不要、同不同意“罢免”民进党的“立委”,是“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利……党团予以尊重,但绝对不会介入。”
台媒问是否限制国民党员参与“罢免”民进党籍“立委”联署?蔡锦隆表示,“既然已经不介入,就没有限制或不限制的问题。”
台媒介绍说,依据台所谓“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罢免”台湾地区领导人须经全体“立委”四分之一提议,全体“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后提出,并经台湾地区选民总额过半数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同意“罢免”时,即为通过。
根据所谓“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立委罢免案”的提议人数门坎为被“罢免”人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百分之二以上。“立委罢免案”联署超过选举区选举人总数达百分之十三以上,经当地选举委员会核实联署人数后,宣告“罢免案”成立,在三十天内举办“罢免”投票,经原选区选举人二分之一以上投票、二分之一以上有效票同意通过“罢免”。(云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