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商场不得保有促销最终解释权、不得有模糊宣传、赠品也要保证质量。昨日,记者从省物价检查所获悉,10月15日起,物价部门将对全省零售商的促销行为加强管理,严查商场借促销蒙骗消费者的行为。据悉,凡是为吸引消费者、扩大销售而开展的营销活动都在此次监管之列。
禁止虚构理由开展促销活动
“全场5折就必须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部商品都是5折,而不能出现有的柜台不参加活动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省物价检查所负责人介绍,促销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管理措施,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对开业、节庆、店庆等规模较大的促销活动,零售商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保证良好的购物秩序,防止因促销活动造成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疾病传播、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不得以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
明示不参加促销商品不得宣称“全场促销”
零售商促销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销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促销内容应当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对不参加促销的柜台或商品,应当明示,并不得宣称全场促销;明示例外商品、含有限制性条件、附加条件的促销规则时,其文字、图片应当醒目明确。开展促销活动后在明示期限内不得变更促销内容。其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应当依法纳税。
禁止加价促销赠品要保质量
促销应当明码标价,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明示的费用。促销也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有奖销售活动,应当展示奖品、赠品,不得以虚构的奖品、赠品价值额或含糊的语言文字误导消费者。
禁止以促销为由拒绝退货换货
开展限时促销活动时,应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开展限量促销活动时,应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促销商品售完后应即时明示。连锁企业所属多家店铺同时开展限量促销活动时,应明示各店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积分优惠卡促销活动,应当事先明示获得积分的方式、积分有效时间、可以获得的购物优惠等。在消费者办理积分优惠卡后,零售商不得变更已明示的前款事项;增加消费者权益的变更除外。
违规促销最高罚3万
零售商违反规定促销的,将被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最高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省物价检查所所长冯苏沛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如遇违规促销行为可向物价部门举报,物价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交公安机关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