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9月以来,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几十所中小学经该区教育局批准,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上万名学生娃放下书包拿起农具,陆续走上田间地头掰玉米。这项当地教育部门旨在培养学生艰苦奋斗精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为学校补充教学经费的活动,招来不少怨言(据9月26日《兰州晨报》)。 勤工俭学无可非议,它是国家规定的、学生必修的一项课程。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中小学校可以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但肃州有些学校在学生不愿意参加的情况下,竟收取与其他学生劳动报酬相同的费用来弥补,这显然是打着“勤工俭学”的招牌,行创收之实。 近年来,勤工俭学屡屡变味成某些学校或者不法企业、个人创收手段,学生成为他们的免费“打工者”。如每年9月初,新疆中小学生大规模的勤工俭学活动都将拉开帷幕,其主要任务是采摘棉花,完不成任务的还要被罚款。前不久,还有媒体报道,河南一位女教师以“勤工俭学”的名义,骗了70多名中小学生去宁波一家企业当童工。另外,还有很多学校和不法企业相互勾结,以“勤工俭学”的名义,大肆赚取学生的血汗钱。 勤工俭学之所以容易变味成学校赚钱的借口,是因为勤工俭学不同于义务劳动,是有偿的,所以学校的积极性很高。但这种变了味的“勤工俭学”,直接后果是侵占了学生的学习时间,有的还严重侵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对于勤工俭学,我们不能只看到这样的情景:盛产棉花的地方,勤工俭学就变成了摘棉花;盛产玉米的地方,勤工俭学就变成了掰玉米……勤工俭学应该从学生成长的需要,以锻炼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根本。对于变了味的勤工俭学,有关部门不应坐视不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