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我省以烟酒为主的传统支柱产业得到不断巩固和加强,成为对经济增长贡献最大的行业之一。卷烟工业实现税利从2000年的27.46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68.95亿元,年均增长20.22%,五年累计实现税利228.9亿元;酒业仅茅台集团,“十五”期间就向国家贡献税金65.4亿元。 从2000年到2005年,茅台集团销售收入由16亿元增长到50亿元,增长2倍多;利税由8.4亿元增长到31.5亿元,增长2.7倍多。
烟酒行业在迅速崛起的同时,知识产权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步提升。截至2005年,全省卷烟工业累计注册商标398件,申请专利22件。2005年,在“黄果树”卷烟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同时,卷烟工业的整体品牌效应凸显,产销量突破100万箱,列全国第六位,黄果树烟草集团公司也成为我省首家销售收入突破百亿元的大型企业。截至2005年,全省酒类共注册商标4387个,申请专利126件。茅台集团公司围绕驰名商标“贵州茅台”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实施品牌知识产权战略,成效尤为显著。公司以“贵州茅台”、“茅台”和企业标志等为核心,累计注册商标360件,其中国内注册274件,国外注册86件,范围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将“茅台”商标在全部45类商品上予以注册,扩大了保护范围。2005年,茅台集团公司还办理11件立体商标的注册申请工作,拓宽了商标保护体系,为实施名牌战略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本着“用好现有品牌,创造新品牌”的发展思路,《贵州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了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为主要内容的传统支柱产业的品牌知识产权发展策略。在今后10年,烟草工业以黄果树烟草集团为主体,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力争尽快把“黄果树”、“贵烟”打造为驰名商标;要注重推进卷烟工业的技术进步,加快推进烟草品种选育、栽培、调制技术和卷烟特色工艺技术、调香技术、减害降焦技术的自主创新,申请一批发明专利,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能力。酿酒工业要继续以茅台集团为龙头,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力争到2015年,除现有的“茅台”驰名商标外,再培育2个以上的驰名商标,30个以上著名商标,形成一批贵州白酒品牌。在茅台、贵州醇两个品种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基础上,引导仁怀市等白酒集中产地,实施有利于提高质量、有利于品牌培育的白酒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要大力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模式,走联合创新路子,力争在白酒重大工艺技术方面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使酿酒工业形成技术知识产权优势,巩固提升贵州酒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作者:沈知举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