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劳务经济的进一步兴盛,我省每年有近40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常年在外打工,由于条件所限,九成以上的农民工子女只能留在祖祖辈辈生活的农村,客观上造成了“准孤儿”、“准单亲家庭”的出现。 近日,记者到省内一些县乡采访,耳闻目睹了由于父母外出打工,“留守儿童”出现的种种问题。
王贵发夫妇俩,2年前在广东打工,今年“五一”节回到家乡,感觉11岁的儿子和自己有了陌生感,不时还发现儿子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抽烟,时不时逃学去上网等不良习性,夫妇俩急得不知怎么是好?记者在该镇学校5年级的一个班上,发现有近一半的孩子父亲或母亲外出打工,学校的负责人说:“这些留守孩子比父母在身边的孩子难管多了,留守的孩子相当一部分表现出:学习成绩差、行为习惯不良、人格发展不健全等问题。”
对于“留守儿童”来说,尽管家长在外打工挣钱能为他们在吃饭、穿衣、上学等方面带来一定保障,但由于交流、联络极为有限,孩子们实际上也失去了最为宝贵的父母疼爱。许多农民工为了节省往返路费、多赚些钱,一两年不回家已十分普遍,有的孩子甚至数年见不到父母,作为监护人的祖父母或一些代管的亲戚朋友精力不足、责任心有限、重养轻教等问题也使正处于身心成长最重要阶段的留守孩子普遍存在孤僻、交际自控能力差、自由散漫等心理障碍或缺陷,甚至感觉遭到遗弃,对社会产生逆反心理和仇视态度。这直接导致一些留守儿童中出现小偷小摸、打架、玩电子游戏成瘾、抽烟、喝酒等不良行为。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留守儿童”在思想道德、文化学习、心理个性、日常生活行为等方面产生的负面影响,已事关我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农村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及城乡协调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专家建议,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需要家庭、学校、社区以及政府等各个方面的关注与协调合作。作为父母,应该协调好打工挣钱和照顾孩子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有可能,尽量降低母亲的“外出率”。一般来讲,如果父母双双外出,对孩子的身心发展影响比较大;但如果有父母中的一方尤其是母亲在家则影响小得多。作为学校,应充分利用其教育资源优势,承担起更多的留守儿童监护和教育责任。学校可以通过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填充留守儿童的课外生活,利用互助互学的同伴友谊来弥补其在家庭中缺失的亲情;同时教师应增加与留守儿童的接触机会,及时进行角色上的转换。同时城市要适当开放户籍,解决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难的情况,只有各方密切配合,留守儿童的问题才会得到解决。
作者:王斌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