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7000万元物业维修基金缺口谁来填?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物业维修基金是房屋的“养老金”,但广州市商品房的维修基金却一直存在巨大缺口。近日,广州市东悦居等12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发出集体追缴物业维修基金的倡议,呼吁广州市所有业主和业主委员会联合起来追缴未缴或被挪用侵呑的物业维修基金。
广州物业维修基金缺口7000万
在今年广州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朱永平就本报报道向大会提交建议,促请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司法机关依法追回被挪用的物业维修基金。今年7月,广州市房管部门的答复中有如下表述:“按初步估算,2003年9月到2005年12月期间,全市(包括花都区、番禺区)应归集(物业维修基金)金额约为8.86亿元,实际归集金额为8.16亿元。”因此,物业维修基金缺口为7000万元。
部分被开发商挪用
东悦居业委会主任孙威力告诉记者,造成维修基金缺口的原因很多,首先是维修基金存在历史问题。在1998年10月至2003年9月期间购房的业主们发现,《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和建设部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在维修基金的缴交主体上的规定相冲突,维修基金到底是业主交还是开发商交?这成为广大业主的最大困惑。东悦居的“广州维修基金第一案”也因法规冲突暂时搁置。其次是业主在收楼或在收楼后按月交纳的物业维修基金开发商或物管公司长期挪用。最后就是开发商应交纳的商场或其他自留物业的部分物业维修基金长期没有交纳。
集体向不良开发商追缴
“这些年,不少业主委员会和业主通过法律途径与开发商、物管公司追讨物业维修基金,上访房管局要求行政执法,但效果都不好。所谓人多力量大,我们想到了联合。”孙威力说出了这次集体追缴的用意。2006年9月30日广州市东悦居、荔湾区西门口广场、荔湾广场等12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发出集体追缴物业维修基金的倡议:向不良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追讨应由他们缴纳的或被他们挪用侵呑的物业维修基金。12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现在正寻求人大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及帮助,他们表示,下一步他们将把广州维修基金案的全部情况上交给广东省人大,并要求广东省人大明确1998年10月至2003年9月期间《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法律效力,解决“法规冲突”,明确维修基金的缴交主体。针对开发商挪用基金的问题,他们要求广州市房管部门对于拒缴物业维修基金的开发商及物管公司按物业管理法规给予严肃处罚,强制追回应缴的物业维修基金。并要求司法部门对挪用侵吞物业维修基金的单位和个人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12小区业委会名单
越秀区东悦居业委会荔湾区西门口广场业委会荔湾广场业委会海珠区万丰花园君雅大厦业委会海珠区上渡路雅景园业委会海珠区海琴湾业委会海珠区宏宇广场A、B栋业委会海珠区嘉仕花园东区业委会白云区乐得花园业委会白云区畔山花园业委会番禺区如意中心业委会海珠区朗晴居一期业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