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日)下午,市政府召开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领导小组工作总结会,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此次复查为新的起点,再鼓干劲、再找差距、再创佳绩,扎扎实实地逐项落实复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巩固和深化深圳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成果,在“十一五”期间开创深圳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9月26、27日,由国家环保总局等单位专家组成的复查组,对深圳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行了自1999年以来的第二次复查。复查组认定深圳达到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的各项要求,同意报请国家环保总局批准通过复查,并对深圳市今后的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复查组指出,深圳作为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应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三个方面,在全国争当模范,发挥带头作用。复查组要求深圳继续加大环保投入、加快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继续强化环保机构能力建设,继续坚持和推进环境保护机制和体制的创新,不断提升城市环境管理的水平与国际接轨;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加快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雨污分流及截污管网建设,加强大气污染治理以及特区外环境基础建设,加强环境执法和环境应急事件的处理处置能力。吕锐锋强调,国家环保总局复查组提出的以上意见,为深圳树起了环保工作新的标杆,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和动力,不自满、不停步、不松懈,继续保持高昂的斗志,认真抓好复查组意见的落实,全面巩固和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成果。
结合复查组的意见和建议,吕锐锋对深圳市下一步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要进一步与时俱进、提高认识,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深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在环保方面继续发挥经济特区的窗口和试验田作用。第二,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市委将于今年11月召开全市环保工作会议,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认真部署“十一五”期间的各项环保工作,采取综合手段保护环境。第三,要扎扎实实推进《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行动计划(2006-2010年)》,以治污保洁为主线,继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的步伐,开创深圳“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新局面。第四,继续突出水环境治理这一重中之重,在今后两三年时间内全力打好“正本清源”行动、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工程、水生态建设等“三大战役”,力争在三年后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第三次复查之前,达到新修订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第五,围绕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20%的目标,要进一步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环保执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力度。(记者滑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