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霍文通讯员王弦)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一所、车管二所实现合并,成立新的车辆管理所。这标志着我市公安车辆管理工作结束一市两所的历史,揭开车辆管理工作正规化建设的新一页。
1998年桂林地市合并后,特别是近年来,我市车辆保有量不断增多,但由于一个城市设立两个车管所,机构设置重复,不仅浪费有限的警力和财力资源,不利于业务管理和规范执法,也不方便群众办事。 为改善提高公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原来的两个车管所实现合并。
合并后的车管所位于原来车管二所的位置。据了解,为方便群众办事,新的车管所分为驾驶员管理大厅和机动车管理大厅,分别负责办理5城区驾驶员和12县汽车驾驶员的管理业务,以及5城区机动车、12县汽车入户过户、年检、报废等管理业务。各县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等车辆的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仍在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新的车管所对外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四的上午9:00—12:00,下午1:00—4:30;周五上午正常上班,下午政治学习,不对外办公。车管所一名负责人说,这是一个试行时间表,以后他们会根据前来办事的群众量的多少及时调整。他表示,他们将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和民警的工作技能,简便流程,让窗口不拥挤,让群众方便满意。
记者同时了解到,5城区需要年检的车辆必须在第一车辆检测站(桂磨路)检测,12县的汽车则在第二车辆检测站(新的车管所旁)检测;不免检的新入户车辆,也在第二车辆检测站检测。
在合并仪式上,市公安局局长孙以万要求,车管所要以争创“广西第一,全国先进”为目标,对现有车管工作的流程、规范、规定进行一次梳理、升级和完善,大幅度提高公安车管水平,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服务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