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全部关停交通沿线的石灰窑
明年完成裕兴化工总厂铬废渣安全处置
取缔地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
2008年建成东西两大供气工程
日前,济南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意见要求,到2010年,济南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关停“三区一线”石灰窑
济南市政府要求,要严格实施南控计划,禁止建设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项目,禁止堆存垃圾,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的采矿(石)活动;加大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力度;旅游等轻污染项目开发,要严格限制影响渗水的硬化占地面积,确保降水涵养量有增无减。
要加强黄河及两岸低洼生态湿地的保护,禁止随意填洼造地,大力发展造林和适合湿地生长的生态物种,努力营造黄河湿地生态屏障。按生态市建设的规划,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建设。
2007年底前,关停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区和主要交通沿线可视范围内的所有露天采矿(石)场、石灰窑、石料加工厂,已毁坏的山体修复治理率达到70%以上。努力抓好中心城区生态缓冲带建设工作,2010年底前使生态缓冲带的植被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叫停浪费式产品包装
今后,济南市将大力倡导环境友好型的销售、消费方式,遏制有害的、浪费式的产品包装方式。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等再生能源,禁止高能耗、高排污项目建设,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合理延长废物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对工业废弃物、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优先采用资源化方案,并积极创造条件,制定优惠政策,扶持资源化项目,促进使用再生资源产品。
取缔饮用水源地排污口
济南市将以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大饮用水源地监督保护力度,实施最严格的饮用水源保护措施,坚决取缔卧虎山、锦绣川等地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彻底清理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违章建设项目。
平阴县、长清区排入黄河的污水必须达到排放标准和排污总量削减要求。开展以饮用地下水为目标的城市分质供水工程,生活饮用地下水,冲厕、工业等供应中水、地表水;新建区域要按分质供水要求建设供水系统,老城区按计划进行分区供水改造。
建成东西两大供气工程
意见要求,2008年年底前,济南市要分别建成市区东部和西部两大天然气供气工程,2010年年底前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50%以上;严格控制燃煤品质,推广使用低硫煤,在市区及章丘市继续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源治理,对不能稳定达标的实施限期治理;淘汰烟尘控制区内小于10吨/小时的燃煤锅炉,1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采取高效脱硫、除尘措施。2007年底前所有燃煤电厂和热电厂完成脱硫工程建设。
进一步加大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防治力度,鼓励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2007年年底前淘汰10万吨以下的立窑水泥生产工艺和设施;今年年底前,10万吨及以上的水泥生产线全部达标排放,否则必须停产治理。
清理裕兴化工总厂含铬废渣
意见要求,济南市今后要加大固废处理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对水源、土壤的污染问题。加快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各县(市)要尽快实现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明年年底前完成济南裕兴化工总厂含铬废渣安全处置并开展土壤修复工作。继续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和规范管理,加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利用水平。(常新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