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她博客”的看客心理
从这些负面回复可以看到,人们在面对相同的内容时,心理和反应是千差万别的。归纳起来,主要出于以下几种心理:
1、 正义感及对“道德低劣者”的集体施虐狂欢
由于大多数人接受的是传统的正统教育,强烈的是非感和面对“不良现象”时油然而生的社会责任感,促使他们不由自主地要维护“正义”,即使在虚拟社会里也不例外。 根据替罪羊心理学的观点,那些不符合集体的绝对价值的人,那些不能通过形成“表面人格”而取得道德上的适应的人,扮演了作为替罪羊的牺牲品角色。“集体在消灭邪恶时的庄严,来自在原始层面上供奉替罪羊所真正拥有的原始的集体意义。……在任何情况下,对消灭‘外部邪恶’,个体和集体所感受到的慰藉都是显而易见的。”(埃利希·诺依曼,1943,页31)
人们在面对受谴责的事物时,常常是以集体的名义,站在集体以为正义的一面,对对方横加刀剐,以保护自己,并显出自我的崇高。青瞳等只是这场集体盛宴中的“替罪羊”。
2、 自恋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喜欢对他人评头论足,从中获得“自我”的表达。网络是一种个性化的媒体,人们在里面的言行都在实现自己的“主角幻想”。在参与评论、表达自我的过程中,看客其实充当并享受着“第二主角”的快感。
同时,“自恋”大概是人与生俱来的心理。希腊神话中,河神的儿子那客索斯喜欢对着河水欣赏自己的倒影,最终憔悴而死,死后变成水仙花,日夜投影在水中。弗洛伊德认为这则故事表达一种自我的爱怜:孤芳自赏、顾影自怜。这种自我爱怜经过教育或惩罚被压抑下去,成为一种情结——“自恋情结”。人的自我就是在这种心理作用下形成的。(方汉文,2000,页27)人们大多仰慕自己,并有通过贬低别人来抬高自己的倾向。
3、 被禁闭的欲念的决堤
近来学者们常常在讨论一个词:“去抑制性”。即在网上人们更容易说出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现实禁锢而不说的话;更容易产生攻击性行为;更容易暴露自己的人格弱点。
由于网络角色的虚拟性、可变性,人们的网络行为不会危及切身利益。一直以来,由于长期的“自我意识故意趋排除人格中与道德价值不和谐的一切特征和倾向”,最原始的欲望受到抑制(suppression)和压抑(repression),(埃利希·诺依曼,1998,页11-16)如今,它们得到了赤裸的发泄与自慰。
4、 内心阴影的投射
德国分析心理学家埃利希·诺依曼着力研究分析心理学,“阴影”是他的学说的核心概念:阴影即先天倾向,它是人性中阴暗、未被意识的一面。它包括一切激情和不道德的欲望和行为。它是本性中的原始部分。人身上的一切邪恶的根源存在于阴影之中。(诺依曼,1943,页1)
由于我们需要别人的爱,也需要自尊,凡是作为“好的”而被奖赏的东西,我们自己便将它培养起来;凡是不被赞成的或作为“坏的”而被处罚的东西,我们就试图从我们的行为和自我意识中摈弃。……但不论什么被否定的东西,都会在另一个人或另一群人身上找到。当一个人鄙视、谴责和攻击他投射在别人身上的邪恶时,现在他可以心安理得,没有耻辱的痕迹了。(詹姆斯·杨德尔,1990)在网上对别人的唾骂正是一种阴影的投射,通过这种投射,人们的罪恶感被稀释、淡化甚至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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