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9日讯 记者许志峰、王建新报道:从10月1日起,北京市开始在各区县试点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成为首批试点企业的是全市18个区县的1万多户高收入行业企业。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单位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单位都要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12月曾发布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
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收入超过1600元工薪扣除标准的人员,扣缴单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他的收入和应缴纳的个税额;对于收入没有达到1600元工薪扣除标准的人员,扣缴单位也同样需要向地税机关申报他的收入。虽然首批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重点企业涵盖了本市各个区县,但是各区县列入首批试点的高收入行业不尽相同,因区而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