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城建局称考虑了被拆迁户利益
每平方米按750元补偿
平泉县城建局副局长于国柱表示,商户要求的“两证”,县政府不是不予办理,而是客观上办理不了,因此不存在县政府食言的问题;被拆迁户反映按照临时建筑补偿,不符合事实,县政府考虑了被拆迁户的利益以及市场建设的实际情况,地面房屋是按照合法建筑评估的,县政府同意按照每平方米750元的高限予以补偿。
责任应由批发市场来负
记者:为什么会出现商户反映的情况?
于国柱:工商局当初搞市场,是先进行租地,建好市场再卖,建设期间报审批手续,正常手续应该先报批。后来,市场没有建起来。土地性质还是集体土地,属于租用土地。
记者:当初承诺办理“两证”,后来为何没有办下来?
于国柱:因为土地是租用的。
记者:责任应该由谁来负?于国柱:以当时的条件,就产生了这个情况。应该由谁负责,应该由批发市场负责,批发市场没有建起来。过去,这种情况是相当多的。
已经考虑了拆迁户利益
记者:“两证”问题已经形成,2004年市场为什么还在卖楼,还在承诺给人家办理“两证”呢?
于国柱:拆迁过程中,没有损害拆迁户的利益。
记者:假如拆迁户有“两证”,你们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于国柱:我们已经考虑拆迁户的利益了。当年土地是租用的,不是征用。土地证下不来,房产证就下不来,这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当时县政府承诺了,兑现不了。拆迁过程中,也考虑了这些因素。批发市场没有开展起来,没有钱做土地补偿金,所以土地没有被征用,批件都有。
记者:有商户说县政府存在诚信问题,你们如何看?
于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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