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日报记者 商 宇 实习生 张晓蕾)昨日起,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对《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成三组,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烈、康纲有、陈雅棠带队,在5天的时间里,将深入巫山、巫溪、万州、永川、涪陵、潼南、铜梁、武隆、彭水等地进行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落实情况,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情况,义务教育学校规划与建设情况,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情况,修改《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小学初中大班现象突出 大量农村师生直饮溪水
我市义务教育依然任重道远
又讯(日报记者 商宇实习生张晓蕾)“在全市义务教育‘两基’任务即将完成之际,我们还需直面这样的现实:小学初中大班现象仍然突出,大量农村师生还在直饮溪沟水……”在昨日召开的《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实施情况汇报会上,市教委负责人道出我市义务教育依然还任重道远。
据介绍,尽管直辖后市财政连年追加教育投入,但我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总体水平仍然较低,特别是与实际需求相比缺口很大,这集中体现在中小学的标准化建设上。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在校学生逐年剧增,导致全市相当数量的城镇和中心场镇学校教室数量不够,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等被挤占现象十分普遍,大班现象仍然突出,教学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图书配备严重不足,2005年,全市45人以上的小学大班比例达43.2%,55人以上的初中大班比例达47.6%,有40.7%的小学、26.3%的初中音体美器材配备和实验仪器配备未达标。
还需引起关注的是,我市多数区县农村寄宿制学校条件十分简陋,学生宿舍拥挤不堪,两三名学生挤睡一张床,学生的安全、卫生、医疗、管理等缺乏必要的保障,大量的农村学校师生还在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的溪沟、田塘水。
来源: 华龙网 2006-10-10 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