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40万潜逃两年落网
欠债者黄某被盐田法院拘留
本报讯被执行人黄某欠他人货款40多万,法院要求其在限期内履行债务。黄某为了不履行生效判决,不断更换住所,四处躲藏逃债近两年。近日,盐田法院查到黄某住所,当被执行人黄某走出家门时,被早已守候多时的法警制服。
2004年11月,盐田法院判决被告黄某应分别向原告王某、林某支付货款14万多元和30万余元,深圳中院于2005年6月维持了原判。2005年11月,原告王某、林某向盐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黄某四处躲藏,盐田法院向其公告送达了《限期执行通知书》。但黄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四处躲藏逃债。经过多方努力,盐田法院终于查到了黄某在东门的住所。9月29日凌晨,盐田法院执行法官和5名法警埋伏在黄某的必经之路,将其一举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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