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国六条规定的9月30日大限,各大城市纷纷公布了“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首先是《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征求意见稿)在8月下旬公布,并以“户籍人口户均一套房”的目标抢得头彩。此后,各主要城市的住房建设规划陆续出台。 通过这些规划的内容,我们能发现一个明显的变化,那就是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在各地的“十一五”规划中得到了制度性的落实,我们的房地产发展战略终于实现了从产业政策向公共政策的回归。
我们的住房政策,走过一条有意思的曲线。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的住房政策是彻底的公共福利政策,所有的住房,都是无偿分配给使用者。进入上世纪80年代以后,我们开始有了商品住房,到了90年代中期,住宅产业不断壮大。1998年,国家正式提出“将住宅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许多地方都将住宅产业列为当地的支柱产业。这样一来,住房政策逐渐变成了以商品房建设为主的产业政策,公共政策的色彩淡化了。去年以来,因为一些城市住宅价格增长过快,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表面上看,是意在调控房价,究其根本,是要让住房政策一定程度地向公共政策回归,让住房不仅是一种商品,同时也是一种体现福利色彩的公共产品。
从规划的指导思想来看,大家不再片面强调住宅的产业色彩,而是强调要立足于当地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由此可见,住宅的公共产品特征已经在大家的规划中占据主导地位。
从规划的内容来看,耗费大量土地资源的大户型建设趋势得以遏止。国六条要求“90平方米占70%”的原则,在规划中都得到了很好的贯彻。深圳的规划要求,“十一五”期间,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比重,必须达到商品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经济适用房不得超过每套9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超过每套60平方米。上海的规划要求,要扩大满足市民自住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规模,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必须占到全市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广州的规划则规定,不仅在整个“十一五”期间供应的90平方米以下住房要占到总量的70%,同时,年度供应比例也将严格按70%的比例执行。
同时,面向中低收入阶层的政策性住房也被纳入重要地位。深圳就明确提出,规划期内全市新增住房570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2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570万平方米。北京在“十一五”期间将新增住房建筑面积约1.23亿平方米,其中廉租房建设规模约47-60万平方米,约1万套,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约1500万平方米,约21万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