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福生)同样大小的水泥袋,装出来的水泥相差最多近十公斤,执法人员抽检了3个批次的50袋水泥,结果仅有12袋符合国家计量标准。原来户县千王水泥厂每袋水泥的重量是靠包装工的“手感”进行“计量”。
9月27日,户县涝店镇的一名消费者王先生向本报记者投诉称,户县千王水泥厂生产的水泥严重缺斤少两,导致其加工的水泥盖板成了废品,损失惨重。接到举报,记者赶赴现场看到,王先生的工地存有大量的水泥盖板,并存有32袋标注为户县千王水泥厂生产的“五桥”牌水泥。王先生现场将32袋水泥一一称重,结果发现20多袋水泥严重缺斤少两。
当日,记者请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抽检。执法人员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现场抽取水泥10袋过磅称重,结果只有2袋合格,其余8袋分别少装了1.25至6.75千克。
随后,记者随同户县质检局的执法人员赶赴千王水泥厂库房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同样出人意料。执法人员在该厂两个库房各抽检20袋水泥,结果发现被抽检的40袋水泥中,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仅有10袋,其余30袋分别为47.5至59.5千克。
国家规定的袋装水泥标准是50(+-)1千克/袋。户县千王水泥厂何以出现如此问题?该厂外协负责人韩伟解释,供给王先生的那批水泥出现“缺斤少两”的现象,是因为厂里新换的包装工是个新手,掂不准每袋水泥的重量。由此才出现了有的多装、有的少装的现象。
10月8日,记者再次来到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询问此事的处理情况。该局稽查队的屈队长告诉记者,由于国庆放假,此案目前正在调查中,尚无处理意见。记者在采访中同时获悉,这个厂今年4月20日,由于“定量包装实际重量与标注量不符,计量偏差不符合国家规定”而被罚款5000元整,并被该局责令改正。而在今年的8月18日,该厂又因“不标注生产日期”而被罚款1000元,并再次责令其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