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因煤而兴典型的资源型工业城市,铜川过去的环境污染问题曾十分突出。环境污染不仅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影响着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陕西的对外形象。伴随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的实践,铜川市委市政府从“九五”开始,积极采取措施,加大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力度,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相继关闭拆除了川口地区和210国道沿线排污不达标的12条水泥立窑生产线,搬迁市区内5个重污染企业和10座煤台,关闭11条国家明令淘汰的小水泥生产线,拆除210国道两侧1公里内的石灰窑、砖瓦窑64座,取缔辖区“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按国家和省上的评定标准,完成“一控双达标”目标任务。 粉尘排放量由“九五”初13万吨削减到“十五”中期的7万多吨。
但是,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加之长期粗放型经营,铜川市环境污染呈现出的结构型、复合性、压缩性问题已到高发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环境容量与经济发展矛盾十分突出。2003年,全市水泥粉尘排放量达到6.3万吨,废气排放量为273亿标立方米,分别占全市排放总量的97%和69%。其中川口地区水泥粉尘污染尤为突出,年排放1.98万吨,占全市总量的30%。为解决水泥粉尘污染问题,改善城市环境,2003年市委、市政府制定了《铜川市水泥企业污染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再提高工程。环保部门印发《重点水泥企业污染整改要点》,对有关企业的7条生产线实行了停产治理,对4台治污不达标的环保设施推倒重建,对10家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限期整治。淘汰关闭了新川水泥厂1#—3#机立窑和西北耐火材料厂2.5米中空回转窑,强制拆除了过去已关闭的新兴水泥厂等6个小水泥企业的废弃建筑物和生产设施,使达标水平有所提高,沮河、漆水河等城市饮用水源地得到强有力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生态建设与保护取得重大进展,城市煤烟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2004年,省委书记李建国、省人大副主任崔林涛、陈再生和副省长洪峰等省上领导先后来铜视察调研,对我市水泥污染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委书记李建国做出“省市统筹、限期改造、兼并重组、坚决关停”的指示,省政府印发《铜川市水泥企业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年底前淘汰关闭川口地区4家企业9条水泥机立窑。同时提出“用3—5年时间基本解决铜川水泥企业的排污超标问题,确保铜川市大气污染在本届政府任期内有明显改观”的目标和原则。结合全市城市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第四战役和创卫工作,铜川重点狠抓了210国道沿线和药王山周围水泥企业的污染治理。市政府每年都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对各企业实行集中治理。对排污设施不合格,经多次限期治理仍未达标的宇城水泥厂等8个企业共12条生产线实行了停产治理,责令其落实治理措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对有违法排污行为,排污设施不健全,部分污染物排放不合格的3家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规定的企业予以关闭;重点抓好川口地区保留的市东风建材厂、市水泥厂等旋窑生产线环保设施的提升改造,提高达标排放水平。建立了治理目标责任制,与有关企业签订责任书,将治理任务、完成时限和治理措施纳入与企业签订的年度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使治理任务分解细化到企业,治理责任到个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成立了水泥企业污染治理专项检查组,配备便携式监测仪器坚持深入一线进行巡查,对超标排放企业现场予以处罚。建立了环境监察员联系制度,对重污染企业派员驻厂监督整改。市政府对超标严重的宇城水泥厂、西北耐火材料厂、新耀水泥厂下达了停产治理决定,对工艺落后的矿业水泥公司等企业实行了关闭淘汰。使210国道沿线水泥企业达标排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空气质量显著提高。经监测,2005年全市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分别为0.049mg/m3和0.118mg/m3,分别较上年下降19.7%和18.2%,2005年全市环境质量逐步好转,市区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天数达到229天,今年好于国家二级标准天数渴望达到240天。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十一五”期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十五”末基础上削减10%;出界河流断面水质必须达标,若上游对下游造成污染事故的,上游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些控制指标都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同时,由于我市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环保工作面临着既要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问题,又要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的双重压力,治理环境污染,任重道远。
“十一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环保工作,对于创建环境友好型社会,进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实施市委、市政府“5523”工程,重点突破,全局推进,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加大水泥粉尘污染治理力度,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继续坚持“上大关小、治旋关立,调整结构、根治污染”的原则,积极发展大型环保水泥生产项目,加快水泥企业结构升级,以优化水泥产业结构解决水泥粉尘污染问题。认真落实水泥企业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现有未稳定达标的水泥生产企业,不论隶属关系、规模大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一律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予以关闭。对治理技术落后、超标排污现象严重的生产线实行停产治理。在全市水泥企业逐步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控。坚决淘汰取缔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工艺,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任何规模的机立窑、湿法窑、立波尔窑、中空回转窑水泥生产线。限期拆除已关停取缔水泥企业的生产设施,并对场地进行平整绿化。力争年底前川口地区和210国道沿线所有水泥企业全部达到《方案》规定的排放标准。
加强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突出抓好三个重点,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隐患排查。重点保护好桃曲坡水库、柳湾两个城市饮用水源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落实《铜川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意见》,下大力气治理漆河、沮河等主要河流的污染,重点加强对酿造、果汁、印染、化工、化肥、造纸、淀粉等行业的环境监管,对市污水处理厂和饮用水源上游重点企业逐步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沮河上游崔家沟、陈家山和下石节等厂矿企业生产废水排放的在线监测,提高环保设施运行效率。加强对柳湾水源地上游两岸餐饮服务业的监管工作,禁止乱排乱倒。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力争开工建设新耀污水处理厂,有效控制城市生活污染不断加重的趋势。各级政府明确划定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不得设置排污口;二级保护区内污水处理排放必须达到一级标准;全市水功能区划中明确的4类32个功能保护区,要按期实现地表水水质按功能区达标。
深化城市煤烟污染治理,不断提高城市空气质量。
继续开展市区煤烟污染治理,搞好禁煤区、改煤区和烟尘控制区建设,严格执行铜川市政府关于改煤区建设和禁烧高污染燃料的规定,限期完成锅炉、茶浴炉治理任务,加快新区和老市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逐步解决好群众冬季取暖问题。进一步完善运煤通行证制度,坚决取缔老市区和新区周边的烟煤销售点,严查违规燃用烟煤和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污染反弹,巩固煤烟污染治理成果。启动实施耀州区煤烟型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加快城市气化工程建设,加强对放射源、电磁辐射单位的环境监管,认真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工作。
全力推进生态示范建设,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
组织开展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编制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继续加大对矿区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的监管力度,严禁肆意破坏林草植被,严禁向河道倾倒矿渣、矸石、直排矿井废水、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突出抓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四期和绿色通道等生态建设工程,实施焦坪露天煤矿土地综合开发复垦项目,完成川口至市水泥厂废弃矿山治理四期工程,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重点抓好宜君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和全市26个生态示范乡镇、村建设。加强玉华宫、香山、药王山等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正确处理好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确保自然资源合理永续利用。此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把循环经济作为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有力抓手,以节能、降耗、增效、减排、废物利用为中心,从社会、企业、消费三个层面开展循环利用、清洁生产、绿色消费。
全市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和事企业单位以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及温家宝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讲话和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消费等方面环保科技知识为重点,深入开展绿色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扩大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并把此教育拓展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提高全民的环境忧患意识,增强各部门各企业认真履行环保责任和义务的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共同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事关人人、事关长远、事关子孙万代。为了人民的生活美好和后代的可持续发展,让我们齐心协力,为把铜川建设成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城市共同努力。
铜川环保成就展示
水泥企业污染治理
2000年“一控双达标”,关停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下机立窑、中空回转窑11条;对全市125家工业污染源实行程度不同治理;达标率86.46%;实现省上下达的12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004年12月,关闭拆除川口地区4家企业9条机立窑水泥生产线,年削减水泥粉尘排放量1.35万吨;
2006年上半年,关闭拆除西北耐火材料厂、省新耀水泥厂3条机立窑生产线,年削减水泥粉尘3300吨。
城市煤烟污染治理
1999年7月至今,累计搬迁市区煤台10座,重污染企业5家,拆除煤棚13000个,封堵烟道6100条,清理存煤10万吨,治理燃煤锅炉470台,5.9万户居民改用天然气,城市气化率达78%。
城市饮用水源保护
1995年至今,陈家山煤矿累计投资762万元建设井下废水、生活污水和医院医疗废水处理站;
1997年,下石节煤矿投资250万元,崔家沟煤矿投资800万元相继建成井下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
2000年,投资700万元,建设黄堡净水厂防护工程和柳源水源蓄水池;
2000年6月,搬迁拆除一级保护区内的桃塬水泥厂;
2004年以来,市区各大医院建成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
投资6800万元,于2005年6月建成并投运的北市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3.5万吨;
空气环境
SO2日均值2005年较2000年下降42.54%,自然降尘量2005年较2000年下降34.56%;
全年粉尘排放量由“九五”的13万吨下降到2005年的6.3万吨;
2005年达到和好于国家二级标准天数229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