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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晚报网10月10日讯
今年6月26日上午,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6·26”国际禁毒日暨焚烧毒品大会上,对宁夏最大的贩毒大案主犯,同心县大毒枭周彦吉作出一审宣判,周彦吉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周彦吉不服,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昨天,备受社会关注的大毒枭周彦吉被再次押上被告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公开审理。
多次贩毒两次漏网
周彦吉绰号“周大”,1962年11月18日出生,同心县韦州镇石峡村农民。在同心县乃至云南、广东一带的贩毒黑道上,人们对周彦吉这个名字很陌生,但是,如果提起“周大”,几乎人人皆知。他17岁便开始在外闯荡,先后跑过甘肃、新疆,并南下四川、云南、广东。
周彦吉最早的有案可查的贩毒活动是在1989年3月初,他与新疆的马存福(1990年11月因贩毒在昆明被处决)、马清贵(1989年11月被判处无期徒刑)等人合谋,携带10多万元人民币南下云南,在大理市下关购买了海洛因3440克,交给弟弟周彦义和马存福等5人分别携带。3月20日,在昆明开往广州的166次列车上,铁路公安民警将其一伙查获并当场拘留,缴获全部毒品。就在列车停靠一个小站刚刚启动不久,周彦吉趁机打开车窗跳车逃跑,其弟周彦义后来被判处死刑。
1990年6月,周彦吉集资436万元再赴云南,很快与毒贩接上头。6月7日,就在双方交易毒品过程中,循踪而来的云南省耿马县公安民警包围了交易地点竹楼。狡猾的周彦吉跳下竹楼,又一次逃之夭夭。周彦吉两次漏网,在云南一带贩毒黑道上“名声大振”。同年12月,周彦吉伙同马世兴、海宗儒、马永和等人,筹集资金140多万元,从云南买得海洛因37797克(37.797公斤),企图雇人带入四川,从成都转道广州贩卖。1991年1月8日,当4名受雇的毒贩赶到云南大姚县时,被公安机关截获,一名毒贩被当场击毙,两人被擒。1991年5月,周彦吉又一次伙同马世兴、海宗儒、马永和等人筹集资金47万元,从云南买得海洛因11.7千克,由周彦吉亲自负责,分两箱运送到广州,其中一箱4407克在广州市被公安机关截获,其余被他和马世兴卖掉。
同心县公安局1991年6月就已掌握了周彦吉贩毒的犯罪事实,对他进行追捕,并发出通缉令。1991年12月14日,周彦吉潜回同心县。当时的银南地区公安处派出民警、武警近百人进行围捕,终将这个大毒枭抓获归案。1993年,周彦吉被原银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死缓,服刑期间减刑为18年零6个月。
保外就医 继续贩毒
2004年10月下旬,同心县公安局缉毒大队获取一条重要线索,有人将从云南运输大宗毒品途经四川成都到同心县贩卖。获此线索后,缉毒大队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自治区公安厅、吴忠市公安局立即派人赶到同心县,与同心县公安局民警共同研究案情,制定了详细的侦破方案。
当年11月4日,同心县、吴忠市缉毒民警联合行动,前往陕西省进行侦查,12月13日,缉毒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发现,组织策划此次运输毒品贩卖的重点嫌疑人竟然是“保外就医”的大毒枭周彦吉!
12月16日下午,按照事先制定的侦破方案,同心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大队长赵文和带领民警赶到成都。18日上午8时,公安厅禁毒总队派出的民警也赶到成都。当天上午9时许,在成都双流机场,准备接货的人一下飞机就被民警盯上。
18日上午11时,在成都石羊车站,守候民警发现接货人提着两个大塑料袋,立即向赵文和报告。赵文和果断命令守候民警实施抓捕。然而,这一次扑了空,犯罪嫌疑人手里提的并不是毒品,而是用来伪装的袜子和气球。眼看就要失去战机,这时,接货人身上的手机突然响了。赵文和当机立断,指示民警小周接电话。小周很快与前来交货的毒贩接上了头。几分钟后,在成都石羊车站门前的街边,交货的毒贩就被制服,当场搜出毒品海洛因15块,重7.03公斤。
经公安机关查明,送货人名叫李鸿,云南省大理市人。据他交代,2004年10月26日深夜,他接到周彦吉的电话,双方谈妥从云南运送一批货到成都的运输价格。
10月29日中午11时,李鸿按照周告知的接货地点,从一个自称姓马的小伙子手中接到“货”———15块海洛因,并于12月15日晚按照周要求的时间送到成都,住进了成都石羊客运中心附近一招待所。他连夜将托运到站的三大袋“牛油”取出,挖出了油块中的毒品海洛因。第二天下午2时许,李鸿在交货时撞上了警察。
据接货人杨俊交代,12月16日深夜,周彦吉赶到他家,告诉他:“你父亲和我在一个监狱服刑,最近我办了保外就医手续,临走前你父亲再三叮嘱我要照顾你家,这次有个好机会给你。”这个机会,就是去成都接货。周给了杨9000元。
监狱官员“帮忙” 毒枭“保外就医”
这样一个罪行重大的毒品罪犯,是如何取得保外就医资格的呢?据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周彦吉因贩毒被判刑,在银川监狱服刑。2004年初,周彦吉找到银川监狱原助理调研员彭建欣,请彭帮忙为其办理保外就医,并许诺出狱后重谢彭建欣。2004年2月的一天,彭建欣找到时任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副局长的熊斌,以周彦吉在服刑期间表现较好,曾多次揭发他人犯罪问题,在银川监狱继续服刑不安全为由,请求熊斌将周调往其他监狱服刑。
2004年3、4月间的一天晚上,彭建欣将熊斌约到银川某洗浴中心,将20000元钱塞给熊斌。同年5月21日,经熊斌签批,周彦吉从银川监狱调到平罗监狱服刑。
2004年6月初,彭建欣找到熊斌,称周彦吉有病,请熊斌给平罗监狱打招呼带周彦吉出狱检查身体。6月23日,平罗监狱狱政科原科长黄靖华派监狱民警押解周彦吉到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身体。熊斌打电话给黄靖华:“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条件好,你们带周彦吉到那里检查身体。”经医院检查,周彦吉心电图正常,当时未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但在等待检查过程中,周彦吉给一名不认识的就医患者1000元现金,并告诉该患者自己的情况,让那人以周的名义去就诊。该患者经检查后,将诊断有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的诊断证明书交给周彦吉。
6月24日,平罗监狱民警刘某将周彦吉的检查情况向平罗监狱医院原院长朱万国汇报,并将检查结果为正常的心电图及病历交给了朱万国。
当天,周彦吉将以1000元钱买来的假疾病诊断证明书交给朱万国。朱万国明知周彦吉给他的这份证明是假的,却将这份诊断证明收下。
黄靖华在明知周彦吉身体正常的情况下,给周办理请假外出治病手续,并起草了《关于周彦吉外出就医的请示报告》,上报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审批。监狱管理局狱政处审查后,同意周彦吉外出治疗两个月,熊斌签字同意。
2004年7月的一天下午,彭建欣到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送给熊斌现金20000元,代表周彦吉向熊斌表示感谢。
9月9日,周彦吉请假期限将满。为了办理续假手续,他通过吴忠市利通区开私人诊所的马某,从吴忠市医院开具了他有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疾病的虚假诊断证明书,并将这份假疾病诊断证明托人转交给彭建欣,彭建欣又将假诊断证明书交给熊斌。9月13日,熊斌将该疾病诊断证明书交黄靖华。黄依据这个假诊断书,起草让周彦吉续假的请示报告。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狱政处审查后报熊斌签字,同意周彦吉外出治疗三个月,日期截至2004年12月24日。
2006年5月17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熊斌、黄靖华、朱万国、彭建欣犯私放在押人员罪,分别判处7年、5年、3年缓刑3年、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大毒枭新疆落网
“12·18”案件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尽快将毒犯周彦吉抓捕归案。
2004年12月23日,根据获得的线索,抓捕周彦吉的行动悄然展开。来自自治区禁毒总队、吴忠市、红寺堡、同心县、盐池县等公安机关的200多民警联合行动。按照周的关系人、亲属,民警在当地党委、政府工作组人员的带领下,直扑同心韦州镇石峡村,但抓捕未果。随后,指挥部决定在同心韦州镇张贴通告,公开悬赏30000元缉拿周彦吉。
专案组对周彦吉亲属、朋友等关系人进行了认真梳理,确定了147名主要关系人进行全面模排调查;同时积极协调云南警方在办案中注重发现周彦吉的线索。云南警方还选派人员在周彦吉可能活动的大理、临仓及缅甸境内进行布控。并向公安部申请,向边防部门发出通缉令,对周彦吉实施边控。自治区公安厅派出6个工作组赴云南、四川、贵州、广东、甘肃、陕西、新疆等地,对周可能藏匿的地方进行了摸排布控。随后,公安部将周彦吉列为B级通缉犯,向全国发布通缉令。
2005年1月28日,新疆工作组在调查周彦吉的一关系人时,证实周彦吉在案发后到过新疆昌吉。综合分析摸排调查获取的情况,专案组确定抓捕重点放在新疆。针对周彦吉2004年12月18日贩毒未果,急于翻本的心理,专案组分析周彦吉极有可能再次到云南从事贩毒活动。
2005年12月6日,专案组获取信息,周彦吉正在密谋再次贩毒。
2005年12月13日,根据在云南发现的情况,抓捕组赶赴新疆,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进一步确定了周彦吉的行踪。12月16日,追捕小组在调查守候中发现,周彦吉与乌鲁木齐市的两名男子一起活动,便对两名男子实施布控。12月18日晚,追捕组获悉周彦吉将到乌鲁木齐市一温泉洗浴中心的情报后,迅速对该洗浴中心进行了布控。19日凌晨零时36分,民警将周彦吉抓获。12月27日,周被押解回宁夏。
2006年2月7日,周彦吉一案已由同心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同心县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来源:银川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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