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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注射液
金黔在线讯在给病人治疗时,诊所医生发现自己刚买的注射液里竟然有渣滓,为此,诊所、医药公司、厂家针对责任及赔偿问题各有说法。
9月23日,在筑城头桥海马冲开诊所的周女士致电记者称:今年4月11日,她在枣山路客运服务站旁的大集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共计498.50元的药。两天之后,当周女士准备将其中一种名叫西咪替丁的注射液用给病人时,突然发现其中一支针药内有渣滓,于是她立即致电该医药公司,要求公司与厂家给个说法。当其把这一情况向大集医药公司反映后,该公司分管质量的朱女士及业务员杨先生先后赶到现场,核实情况后,便与厂家徐州莱恩药业有限公司联系,最后,医药公司给出答复,鉴于该药并未用到病人身上,未造成“后果”,厂家愿意给其50元补偿,同时收回了那支“问题”药。
对于医药公司与厂家的这种解决办法,周女士感到难以接受。周女士说:对于医患纠纷,如果自己当时将药用给了病人,并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医疗后果或事故,到时,厂家与医药公司能承认这是药造成的问题吗?现在厂家仅以未造成后果为由就给50元钱的补偿来解决问题,一是没有正视其问题的严重性,二是显得没有诚意。
9月22日,周女士根据药盒上的电话联系厂家,厂家质检科胡科长告知说,又没有造成什么后果给出50元赔偿已差不多了,何况该问题还在国家药品管理局允许的范围内,随后也没了回音。
9月23日11时许,记者找到了大集医药公司,该公司朱女士与业务员杨先生说:事发后,该公司曾联系过厂家,厂家同意并委托公司给对方50元补偿。医药公司和厂家的态度是积极的,可能是因为周女士心里要求给予高额补偿,才没谈下来。朱女士向记者表示,会随后与厂家联系,同时给周女士协商解决。
9月29日下午,记者再次致电医药公司朱女士,朱女士说,由于周女士最后开出的条件是一万元,厂家与公司均认为这是讹诈,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朱女士同时也称,该注射液里的黑色渣滓系厂家包装时封口用的“胶头”,国家药监部门有检验规定,可以拿去检验,如属不合格范围,相关部门要对其厂家处罚多少,厂家愿意承担。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省药监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看过这支针药后告诉记者,仅凭肉眼都能见到药瓶里的渣滓,基本可以肯定该药有问题,这问题应该出在厂家,属于灯检过程失误造成,消费者买到这种问题药后,应通过正常渠道向地方药监局反映或举报,由药监部门对医药公司进货渠道进行调查,确定责任人,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具体到此事件,周女士应该先到贵阳市药监部门进行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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