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前些日子我在普陀区麦德龙大卖场购买了一辆上海大耳象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TDH18Z型电动车,骑了不到一个月,有一天下午我正在骑行途中电动车前轴螺帽突然松脱导致电动车翻倒,致使我面部、手足多处挫伤。 我认为车子质量有问题,要求厂商退还车款并赔偿医药费以及因此引起的伤痛及病休损失1000元,但几经联系,这家公司均没有答复,后经闵行区消保委调解,厂商只同意退车及赔偿医药费,不同意赔偿病休损失,他们这样处理有道理吗,特向你们反映。读者李川
记者调查
记者与上海大耳象电动车有限公司联系后,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解释,事发两小时后公司的工作人员就赶到了现场,并将受损车辆运回公司,当晚,公司销售经理就上门看望了李先生。经公司技术部门检验,这辆电动车买后未到一个月,行驶路程422公里,前轴螺帽松动已达50-60毫米,事故主要原因在于李先生没有按产品说明书正常使用,造成电动车前轴紧固件松动脱落。在区消保委调解下,考虑到消费者的实际情况,公司愿意退车及赔偿医药费,但病休损失难以给予考虑。
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厂商的售后责任和义务,《上海市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纠纷解决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发生故障,厂商应负责维修,特殊情况下可退货。同时第十条规定“三包”有效期内由于使用不当、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不实行“三包”,但可以收费修理。业内人士为此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这类商品,使用时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操作,使用者也要养成经常检查螺帽等主要紧固部件的习惯,发现问题如能及时调整一下,有些行车事故或许可以避免。
本报记者 迟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