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下月没收异地摩托
市委书记刘志庚表示,11月1日起一经发现即予扣留销毁
本报讯(记者乔建)11月1日起,凡是停留在东莞出租屋和工厂的异地摩托车一律没收,这是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在前日召开的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透露的。
已劝离15万辆异地摩托
记者从会上获悉,张德江、黄华华、王华元都对东莞市的“治摩”及社会治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作了专门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指出:“东莞市下决心整治摩托车过多过乱问题,由于措施得当,工作得力,取得了显著成绩,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十分宝贵,希望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据了解,目前,东莞市的“治摩”工作对社会治安好转、交通事故下降的作用明显。通过实施治摩公劝、离莞补贴等人性化政策,强力开展风暴1号、2号行动,全市已经有15万辆异地摩托车自动离莞。
非“粤S”摩托车一发现即扣留
会上,刘志庚表示,从11月1日开始,无论是路面行驶的非“粤S”牌摩托车,还是在工厂、外来人员宿舍内停留的非“粤S”摩托车,一经发现,将立即依法扣留、销毁。
据了解,“治摩”以来,东莞还有少数异地摩托车仍停放在出租屋、工厂、工棚等场所。刘志庚说,在10月1日至31日期间,自觉托运离莞的异地摩托车,还将给予托运费补助每辆100元。11月1日起,东莞市将全面没收异地摩托车。
刘志庚指出,禁止本地摩托车是否成功,要牢牢抓住三点,即用一年的时间把大交通搞上去,特别是镇与镇之间的公交建设;做好本地摩托车搭客者的登记就业工作,一一安排就业岗位;此外,还要尽快做出回收本地摩托车补贴方案。
(东莞地区读者详见A2叠东莞新闻)
新闻背景
东莞“治摩”两步走
自2006年9月1日起,禁止异地牌证摩托车在东莞市除国道、省道以外的所有道路上行驶。
自2007年9月1日起,禁止本地牌证摩托车(经批准的公务用车除外)在本市环城路以内的禁止道路上行驶。
据统计,今年9月1日-28日,东莞全市共查扣异地摩托车9049辆,无牌无证摩托车4890辆,假牌假证摩托车1207辆,全市飞车抢夺案下降了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