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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过节、放长假,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部门都要强调,严禁用公款吃喝。然而,公款吃喝的事例却屡禁不止,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单位竟然欠账吃喝。
海南省海口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尽管一些单位负债累累,但公款吃喝现象却有增无减,近两年吃喝费用高达数十万元之巨,甚至还隐藏着职务犯罪。
海口晚报网10月10日讯:
A狂吃滥喝,无数公款付水流
今年以来,海南媒体连续披露了4起公款吃喝的案例——
2月20日《海南特区报》的报道《400万吃喝账想一笔勾销》说:海口市琼山自来水公司的400余万元吃喝费,被海南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当做企业合理损失进行国有资产核减。该报将这一情况反映到海口市检察院后,引起了该院高度重视。海口市检察院封存了琼山自来水公司的账目,涉嫌做假账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的审计账目也被同时封存。
3月16日《海南日报》的报道《乡镇官员海吃欠下烂账,“秋菊”跪求记者伸张正义》透露:原三亚市荔枝沟合作商店下岗职工李春菊的“鹅湖酒店”,原本生意红红火火。1995年至1997年,荔枝沟镇政府把“鹅湖酒店”定点为招待酒店后,生意越红火就越亏损。原因是镇政府的官员们吃饭只签单不给钱。李春菊多次到镇政府要欠款,只要到3000元。到1998年,亏损的“鹅湖酒店”不得不关门时,该镇政府仍欠她5.5万余元。然而,时至今日,虽然官司胜诉,李春菊仍没有讨回欠款。
5月22日《海南日报》刊发报道《30多家单位吃垮顺发酒家》:1999年1月,海南省乐东县九所镇供销社下岗职工陈万顺借钱在该县利国镇开了一家“顺发酒家”。2005年6月1日,因为欠款40余万元无法及时收回,酒店没有周转资金,苦心经营了6年之久的顺发酒家宣告倒闭。现在又一年过去了,陈万顺仍有30余万元欠款没有收回。她保存的一叠叠账目和账单上就有利国镇城建站、利国镇粮站、利国镇计生办、乐罗中学、乐罗税务所、九所镇赤塘村委会等单位的欠餐费单达7万余元。
1月18日《海南经济报》的一篇报道更是发人深省:曾任海南省临高县市政管理局局长的邓善红,借公家用餐敛财数十万元,邓善红因套取国库资金案被逮捕后,他的妻子将临高县市政管理局告上法庭,追讨十余万元餐费。办案人员调查发现,邓善红在任职临城镇镇长期间,就与该届领导大吃大喝欠下临高县一酒楼13万元;调任临高县市政管理局局长后,公然让该局在他自家经营的大排档定点用餐,两年吃掉66.55万元。
B貌似吃喝,实为敛财中饱私囊
在常人看来,临高县市政局不过是一个清水衙门,也没有多少权力。然而,该局原局长邓善红却以招待费等名目,变着花样从国库中套出现金,用于个人挥霍。截至案发,共吃掉了66.55万元公款。
几乎所有的临高人都知道,该县国土局旁边原来有一家“临高妹”大排档。这家大排档以经营塘虱鱼煲闻名。后来,邓善红接手经营。2001年12月,邓善红担任临高县城市建设与环境卫生监察大队(2004年3月18日改为市政管理局,下称市政局)队长后,把“临高妹”大排档作为该队的定点招待饭馆。2004年8月24日,邓善红被查办。2005年5月,他的妻子陈某把临高县市政局告上法庭,要求该局支付2002年至2004年10月25日在“临高妹”大排档签名赊账的用餐费,共计12.5万元。被告方临高县市政局辩称,该局上述时间段在大排档的业务用餐款绝大部分已结清,共计66.55万元。这12.5万元餐费,系该局财务管理不严,没有及时派人将赊账菜单统计、核销所致。临高县法院审理认为,该县市政局所欠12.5万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判令被告支付12.5万元给陈某。
如此判决,在当地轰动一时。一个省级贫困县的“穷衙门”,是怎么吃出66.55万元吃喝账和12.5万元欠款的?熟悉内情的人则质问:“邓善红借职敛财被查办,家属居然还上门算经济账!法院居然判市政局还款!市政局应该还谁的钱?是不是邓善红尚未侵吞到手的钱市政局也应该给补上?”
据了解,临高县市政局是一个有300余人的单位,下设城监大队和环卫站,大部分员工为临时工,每人月薪250元,其工资发放全靠收取微薄的摊位费和卫生费等支付。目前,该局还分别欠着上世纪90年代城监大队4个月和环卫站6个月的工资。
就是这样一个单位,怎么吃掉了66.55万元?
临高县市政局一位领导大吐苦水:邓善红既是局长,又经营饭店,许多招待费已结账了,但他并没有把原始的签名菜单拿回来。一位多次被邓善红指使签名的职工透露,有时用餐费仅一两百元,邓善红便授意写上一两千元,甚至连他的亲友用餐,邓善红也让算在市政局的账上。然而,吃富自己、吃穷单位不是邓善红仅有的两样把戏,他还打起了国库资金的主意。2002年12月,邓善红与他人合谋,将国库款划拨到临高县城监大队账户后取现金私分,之后再虚开招待费等发票报销冲账。自2002年12月至2004年5月,邓善红等人共侵吞国库款15笔,邓善红分得赃款28.25万元。这一次,邓善红没有逃过法律的追究。
今年2月20日,邓善红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再说前文提到的《400万吃喝账想一笔勾销》的事件,被媒体公开曝光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有媒体就呼吁有关部门必须尽快予以严肃查处,绝对不能姑息!
就此事,海口市一位法律工作者认为,必须追究琼山自来水公司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纪律与法律责任。一个琼山自来水公司居然在1995年至2000年的短短五年间就开销了400多万元的招待费,平均每年80多万元,这不能不令人咋舌!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违纪问题昭然若揭。更为重要的是,要通过查处违纪问题同时查处他们可能涉嫌的犯罪问题,这些招待费难道真的是用来招待了吗?海南省审计厅的“审计决定书”就称:“1995年3月23日,司机罗某报销的餐费发票8980元,与税务部门的存根单88元严重不相符,多报了8892元。”这位法律工作者称这种行为涉嫌贪污罪。他还建议,必须严肃查处那家会计师事务所为琼山自来水公司造假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查清这家会计师事务所造假的全过程以及与琼山自来水公司之间是否存在金钱交易。据记者了解,当地检察机关对此事件已介入调查。
C公款吃喝风为何有增无减
几乎每年,特别是过节放假期间,中央有关部门都要重申禁止用公款吃喝,此风为何屡刹不止呢?海南省检察院海南分院办案检察官王若剖析了公款吃喝的原因——
有关制度、法规法律不够健全。有关文件规定:干部到外地进行公务活动要吃工作餐,不得用公款宴请。宴请了又怎么办?有些干部公开说:“我别的毛病没有,就是管不住嘴巴,喜欢吃吃喝喝。”如果有明确规定:吃多少就开除公职,吃多少就判刑,谁还敢如此放肆?由于只有一些原则性的笼统规定,所以吃喝者无所顾忌。
监督、检查和惩治的力度不够。近年来,在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经营体制转换的大气候影响下,监督、检查部门对招待费限额超标往往采取默认态度。国家对招待费的使用范围和限额虽然作了一些规定,但有关部门对招待费越限的问题,实际是采取了放任的态度,这使得公款吃喝愈演愈烈。
吃喝风之炽与民族的传统心理也大有关系。中国是礼仪之邦,讲人情、爱面子。“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既“乐”也,就喝一壶。既上了餐桌,就吃好喝醉。“宁可伤身体,不可伤感情。”一位从部队转业到地方某局任职的干部,因拒请几次,结果落得个“不通人情”、“太死板”等臭名声。至于财会、审计方面的漏洞就更多了。吃喝多少,单位领导等实权人物大笔一挥即可。这些吃喝的费用甚至还能以办公费用等动人的名目出现在财务账目上。
以吃喝为名,行中饱私囊之实。办案人员在查账过程中,经常看到在招待费票据上注明的是“接待某某部门”、“招待某某领导”等字样,人际关系的错综复杂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吃喝风盛行,而少数不法分子则利用吃喝费管理不严,检查打击不力的空隙大肆侵吞公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另外,社会不良风气的存在也是造成招待费猛增的原因。有些上级部门的领导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经常到基层以检查工作为名,伸手“化缘”,这些人吃喝玩乐的费用基层单位只好用吃喝招待费冲销。再有,一些单位的领导利用公款拉关系,请客送礼走后门,把这些拿公款行贿的费用都打进了“吃喝费”。
邓善红带头吃喝赖账,借单位用餐敛财,表面上是受长年官员吃喝风的“污染”,根本原因却是借吃喝拉关系、谋官谋利;有关部门对邓善红的劣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同流合污,更是助长了邓善红的嚣张气焰;邓善红称霸一方,共事的领导和群众迫于淫威,只好集体失声、屈从作假,也加剧了邓愈行愈远,不能自拔,直至身陷囹圄。
D杜绝公款吃喝要动真的来实的
在接受笔者采访时,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主诉检察官李小山提出,杜绝公款吃喝及遏制公款吃喝背后的贪占敛财等犯罪行为,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动真的来实的。彻底改革现今的公费招待制度。借鉴国外的做法,实行对口对等对级接待。领导干部的招待费用纳入工资,节约归己超出自付。
建立这种新体制,将从根本上改变目前事实上存在的集体财产产权虚设、国有财产产权虚设的不正常现象。现实中,如果不是慷国家之慨,慷人民之慨,要那些用公款吃喝的“权贵们”自掏腰包,落落大方者能有几人?看来,只有通过建立有效的制度,使人民群众能对属于自己的财产行使真正的管理权,才能彻底刹住公款吃喝风。
李小山为此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加大打击力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纪委、监察、审计及检察等部门要真正做到信息相互沟通。要在发挥整体监督效应的同时,严格规定“吃喝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要真抓实管,对于超标准使用吃喝费的或利用吃喝费进行贪污、挪用公款违法犯罪活动的,除了行政处罚外,对于主要领导人要进行加倍罚款、降职、开除等处罚,触犯刑律的要严惩不贷。二是加强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执法执纪人员和公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对于那些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及到基层“化缘”的,要从严查办。三是加强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目前,乱开、乱用假票据的现象较为严重,为不法分子利用假吃喝费发票进行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工商、税务等部门要严格控制商业、饮食等部门和个体业主,并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票据管理措施,发现违章,予以严惩。四是进一步加强会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实行上级委派会计监管制度,坚决抵制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违反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对“吃喝费”应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对于那些利用“招待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或贪吃者要经常进行通报,公开曝光,严肃处理。五是对弄虚作假、违规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要严肃查处。因为它关系到确保国有资产不被侵吞,关系到确保中介组织依法提供中介服务,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健康运行。(来源:检察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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