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被杀死,小偷被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死刑
金黔在线讯刘永荣在中巴车上对乘客实施盗窃被发现后,在挣脱过程中用刀将被害人的大腿动、静脉刺断,导致乘客死亡。日前,贵阳市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永荣死刑。
据了解,今年2月5日下午2时许,38岁的贵阳市人刘永荣与古某(另案处理)乘上一辆贵阳开往惠水的中巴车,准备在车上实施盗窃。途中古某将乘客徐某身上现金3800元盗走,被徐发现,徐将古某抓住。见此情形,刘永荣掏出随身携带的单刃刀让徐某放开古某,古某挣脱后下车,徐某转身抓住刘永荣,刘永荣一边持刀威胁徐某,一边挣扎。在此过程中,刘永荣用刀向徐某乱刺,徐某的左、右腿部、左手掌、左肋部被刺中。刘、古两人下车逃离,徐某下车追出数米后倒在地上,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鉴定,徐某股动脉、股静脉均被割断,失血过多死亡。2月10日,刘永荣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破案后,公安机关将剩余赃款3500元发还被害人家属。
贵阳市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永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