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目前全省高层建筑接近2万幢,仅配备登高消防车51辆。南京1万多幢高楼,竟然“合用”着5辆这样的登高消防车!昨天,省政府有关部门在向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汇报《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贯彻情况时表示,近年来我省火灾形势总体相对稳定,但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相对滞后,消防装备事实上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灭火救援工作需要。
省消防局工程师吴建强昨日介绍,根据标准,办公楼、写字楼、宾馆饭店、校舍医院等公共建筑的高度超过24米就被称作高层建筑;住宅通常10米及以上也被归为高层建筑。如果高度超过100米,则被称为超高层建筑。据统计,目前全省高层建筑接近两万幢,集中在南京、无锡、苏州、常州等经济发达地区。其中,南京高层建筑有1万余幢,占全省一半以上。百米以上的超高建筑全省不到200幢,也集中在南京及苏南地区,这里面,南京占了100多幢,多数矗立在繁华的新街口商圈及周边热点地带。
虽然高层建筑每年都以较快的速度递增,然而高层消防救援设备配备并不到位。记者了解到,我省现有各类消防车937辆,按国家标准,缺少204辆,近3年还将有50%的消防车达到使用年限;相对于高层建筑,登高消防车按标准应配备163辆,眼下只有51辆。值得关注的是,拥有全省半数以上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南京市,只有5辆登高车。苏州市这方面比较到位,该市除市内各区配备之外,所辖每个县级市几乎都配齐了。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实际上,登高消防车的作业高度是有限的,现在最高能达到的救援高度为70米,即25层楼左右的高度。超过这个极限,一旦发生火灾,就是有登高车也无能为力。很明显,对被困在更高层建筑内的人来说,其实主要还是要依靠内部完善的消防设施自救。因此高层建筑必须有完善的消防设施,譬如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紧急照明设施,还须有避难层、疏散通道、防烟排烟设施,甚至飞机坪等。吴建强则强调,当前我省高层建筑火灾隐患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高层建筑建设时,消防设施配备、维护、管理不到位,有的人为关闭,有的损坏没及时维修,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立即启用;二是高层建筑内的人员对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的配置不了解,不知逃生通道、疏散通道、避难层等设在何处;加上消防意识不强,感觉火灾离自己很远,发生火灾时对于逃生等知识不了解,容易造成人员伤害。(於慧敏李彦 于英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