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陈丽萍)据报表统计,目前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约有73.4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数的16.3%。近日,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强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夫妻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把孩子留在农村老家而产生的特殊未成年人群体。
《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寄宿制中小学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农村贫困“留守儿童”的资助工作。此外,还要建立“留守儿童”登记和档案制度,建设联系、帮扶、应急机制。《意见》还提出,要针对一些“留守儿童”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学校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的指导和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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