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闻发言人制
法制网西宁10月9日电记者韩萍记者今天从青海省卫生厅获悉,从今年10月起,该省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以建立顺达通畅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新闻媒体和全社会的卫生信息沟通平台。
据青海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青海省将在各州、地、市级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站),西宁市所属的四区三县、海东地区六县的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西宁地区行业、系统、民营医院和青海省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并设立新闻办公室。
据介绍,新闻发言人制度要求青海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发布权限,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公共卫生信息等,提高新闻发布的效果和权威性。(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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