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购买生鲜食品,大都喜欢到超市去采购,然而,超市生鲜食品的放置却实在让人难以恭维
新的《超市购物环境行业标准》在控制食品安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天,记者对市区一些超市进行采访发现,我市的超市在冷藏(冻)食品放置与某些需覆盖食品的放置问题上尚待提高。
需冷藏食品:
常温放置司空见惯
刚刚实施的《超市购物环境标准》对食品的储存温度做了详细规定,要求“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冷藏库(柜)温度为-2℃至5℃,冷冻库(柜)温度低于-18℃”等。但记者今天在采访中发现,除个别大型超市能做到这一点外,多数超市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
上午8时30分,记者首先来到位于幸福路的某大型超市,在其放置奶制品的冷柜前,记者看到显示的温度为5℃,摆放火腿肠等肉食制品的冷柜显示的温度为2℃———6℃。然而并不是所有的超市都能像这家超市一样达到新标准的要求。
9时20分,记者在海港路一家地下超市的冷藏(冻)食品区看到,虽然冷柜处于开启状态,但记者找遍冷柜内外也没发现温度显示器,冷柜里的食品是否在规定的温度内保存,记者无从知晓。在冷柜的外面,还有大量须低温保存的酸奶和某品牌烤肠被随意摆放在常温下。在机场路一家连锁超市内,记者看到标明应在“0℃———10℃”保存的海草小咸菜等需低温保存的各类酱菜,被随意放置在普通货架上。而某些干红葡萄酒的储存温度也明确标示为“10℃———15℃”,但几乎所有的超市都将这些葡萄酒放置在普通货架上。
需覆盖食品:
素面朝天堂而皇之
新标准强调,在超市内经营的所有散装冷熟食、热熟食、豆制品、蛋糕、面包等食品都需“隔离”和“覆盖”,然而市区多家超市的做法都不尽如人意。
在幸福路的一家超市内,自制的面包蛋糕散发着诱人的香味,许多就被随意摆放在各类托盘上,不加任何覆盖物,许多顾客还不时凑到其跟前闻闻味道。自制豆腐等各类豆制品也是随意暴露在空气中,没有任何遮盖物。在该路段的另一家超市,大量的散装牛肉干被堆放在售货车内,同样没有覆盖物,一位顾客顺手拿起一小块品尝起来。
在南大街某大型超市内,一冷柜内放置着各类鱼丸、人造蟹肉等多种生鲜制品,冷柜的玻璃盖被推到了一边,柜内所有的东西几乎都暴露在空气里一览无余。
由于新实施的《超市购物环境行业标准》只是一个推荐性的标准,不具强制性,因此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需冷藏(冻)的食品时,若对保存温度没有把握,不妨在选购时先把保质期打个折扣,尽量选择距保质期到期还有一定时间的商品。
本报记者 魏耘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