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昔日情侣对簿公堂(左为刘某、右为龙芳)
刘某
凶器
“我只爱你一个人,其他人都别想爱”,面对提出分手的女友龙芳(化名),刘某多次威胁要杀死她。今年6月21日,刘某在辽宁路把恐吓变成事实,当街持匕首插进龙芳脖子,并横割其咽喉,后龙芳侥幸生还却留下残疾。10月9日上午,市北法院对刘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公开审理,龙芳当庭索赔25万元,同时恳请法官从轻判罚。
案件回放
一男子当街“杀女友”
6月21日傍晚6时30分,路过辽宁路电子信息城门口的许多市民目睹了惊人一幕:一个男青年手持匕首猛刺进一名女青年脖子,并且在抽刀时又横割该女子咽喉处,鲜血顿时从两处伤口喷涌而出。
在行凶后,男青年把匕首扔到一旁,神情镇定地把女青年拥入怀中放倒在地,随后他向周围市民大喊:“我把女朋友杀了,你们快打110!”接警后,110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男青年刘某抓获,而其女友龙芳经过全力抢救侥幸生还。
庭审现场
被告自己辩护并翻供
10月9日上午11时,市北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受害人龙芳作为原告人出庭,向法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残疾补偿金、精神损失费共计25万余元,当她看到刘某被带到法庭后,忍不住掩面哭泣。而刘某并无亲人到庭,他选择自己为自己辩护。
“我并不是故意杀人,之前在公安机关我说了谎话”,开庭后,公诉人首先宣读起诉书,指控刘某犯故意杀人罪,而刘某则当庭翻供,辨称自己没有想杀人,“我当时只是想用刀子进行恐吓”。刘某称,他被抓获后由于误以为龙芳已经不治身亡,因此决定同归于尽,把自己说成是杀人犯,希望能被尽快枪毙。
对于刘某的翻供,公诉人进行了驳斥,并宣读了他之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指出其心胸狭窄,因恋爱不成恼羞成怒而杀人的犯罪动机。
公诉人说法
凶手多次欲杀女友
在法庭上,公诉人宣读案卷称:案发前,刘某和龙芳已经相爱一年多,然而自从刘某找到工作后,两人因忙于工作感情出现裂痕,刘某总是怀疑女友和其他男性交往。因怕失去女友,刘某先在6月8日买了一把匕首,并多次当众威胁龙芳“如果分手就同归于尽”。后来,刘某又趁龙芳睡着时,用买来的胶布对其封嘴和捆绑,试图将其掐死,但在掐脖子近一分钟后,因看到龙芳眼角流泪才停了手,龙芳因此视力受损。龙芳的亲人在得悉此事后,要求她报警,但龙芳不但拒不报警反而非常谅解刘某,直至案发前几天,两人矛盾才逐渐激化。6月21日晚6时许,刘某在辽宁路电子信息城门口截住了刚下班的龙芳,提出要龙芳陪他回东北老家。龙芳予以拒绝,并提出“咱俩分手吧,你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刘某听后开始恶语相向,两人随即发生争吵。后来,恼羞成怒的刘某将匕首插进龙芳脖子。当他看着女友倒在血泊里后,还制止群众拨打120急救。
意外举动
受害人替凶手求情
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问:“你自称想同归于尽,但为何在行凶后不自我了断?你既然没有勇气刺自己,为何有勇气刺别人?”虽然刘某一再狡辩,号称不知道脖子受伤会致人死命,但在审判长的发问下终于低头认罪。
然而,此时原告龙芳却不顾自己亲属的反对,当庭向审判长求情,“请求从宽处理,求您再给他一个机会……”
记者注意到,在法庭上面对昔日女友,刘某一直面无表情,并始终以受害人相称。他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称,“我永远无法弥补对她的伤害,不想她原谅我什么……但我补偿什么都可以。我对社会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愿意接受法律制裁,但也想获得一个重生的机会……我不想成为最孤单的人。”
据悉,市北法院将组成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此案。
家人透露
受害人可能落下残疾
“幸亏案发地离市立医院近,医生全力抢救后还是下了病危通知书,是家人的一再坚持和运气她才捡回一条命啊。”庭审结束后,龙芳的姐姐告诉记者,经法医鉴定,第一刀刺进龙芳脖子有5厘米,造成伤者大动脉断裂,两处神经断裂。
龙芳的姐姐说:“医生说她能出院已经是奇迹。现在她的胳膊抬不起来,可能落下残疾……我恨不得能立即枪毙了他!”
对话
“我不允许她和别人恋爱”
在庭审结束后,记者首先采访了刘某。
记者:你今年多大了,你们恋爱了几年?
刘某:我现在23岁,她21岁,我在潍坊干传销的时候和她认识,恋爱了有一年多……我很爱她。
记者:你既然爱她为何要伤害她?
刘某:我只爱她一个人,世界上也只有我一个人能爱她,我不允许她和别人恋爱,所以宁肯毁掉她再自杀。
记者:庭审中,你始终没有向她说对不起,为什么?
刘某:我从不做虚伪的事,我想她也不要我的道歉……她要的是整个事情从来没发生过。
记者:事到如今,你有何想法?
刘某:刚才法官告诉我,选择恋爱和婚姻的对象是人的基本权利,我不应该干涉她的自由。
记者注意到,刘某的长相比较出众,但脸上自始至终都流露出忧伤的表情。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受害人龙芳。记者看到,她脖子上有长约6厘米的横向刀割痕迹,而记者用手触摸其脖子左侧刀刺处,感觉硬而有异物。龙芳告诉记者,刘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都属实,当她听到记者转述刘某“只爱她一人”的宣言时,神情有些激动,但沉默不语。 文/图 本报记者 刘冠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