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两次以招工面试为幌子,把前来应聘的女青年骗到旅馆后下药将她们迷倒后强奸。日前,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处叶某有期徒刑4年。
据悉,叶某在惠州市区一些醒目的地方张贴招聘广告,要求招聘女职员。 2005年6月2日,女青年应某看到广告后,根据广告指引来到惠城区河南岸惠淡公路某旅馆220房应聘。叶某看见俏丽的应某心中暗喜,问了几个问题后,他慌称头痛,要求应某帮其买药,应某见状便答应为其买药。于是,叶某趁应某外出替他去买药之机,在应某喝的茶里放入迷药。应某买药回来后,喝下了叶某放有迷药的茶后昏迷。叶某趁应某昏睡之机,凌辱了应某后逃离现场。
2005年11月1日,叶某又以招工为由,将杨某诱骗至惠城区东湖西路某招待所6号房,采用同样方法用迷药将杨某迷晕,趁杨某昏睡之机与杨某发生性关系后逃离现场。
今年4月4日,叶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惠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4月30日被依法逮捕。近日,惠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处叶某有期徒刑4年。(记者 黄秀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