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海南省工作,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海南省日前制定出台了新的吸引高层次技术人才暂行办法,重点引进该省优势产业、重点工程、重点研发项目、重点学科、高科技攻关项目,以及社会科学等方面所急需的高层次自主创新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
此次人才引进,主要围绕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根据海南产业结构特点引进天然气与天然气化工、石油加工与石油化工、纸浆与造纸、汽车制造、食品、制药等新型工业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热带作物、热带果蔬、热带牧草、杂交水稻、水产业、畜牧业、大林业和种苗业以及农产品加工的技术研发、示范、推广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特色旅游产品研发、旅游发展规划、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方面的专业人才;海洋经济、电子信息、生态环保、能源动力、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教学、科研、卫生以及新闻宣传、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以及海南省紧缺急需的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引进的人才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专有技术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拨给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科研启动经费为100万—200万元;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也根据所研究学科的不同分别给予5万—20万不等的科研经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多种优惠政策,凡签约在海南省工作5年以上者,根据其科研成果,用人单位可发给在海南省购置住房的安家补助费5万—50万不等,并优先解决其户籍、子女教育以及就业等问题。
为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将给予其重奖。拥有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或重大发明创造并主持推广、实施,给海南省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年利税达500万元以上的,由海南省政府按其中一年利税额的5%予以一次性重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但不宜量化评估的,经海南省科技、人事等相关部门组织鉴定,由省政府一次性奖励5万元。(王亚琴汪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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