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小应)桂林警备区近期开展了集中整治非法销售军服专用标志专项活动,3家非法经营出售军队军服标识的商店被处罚,并没收军用帽徽、肩章、领花267副(个)和其它非法出售的军品一批。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条例》规定,军队军兵种符号只能由部队统一配发,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仿制或者出售军队现行军服以及帽徽、肩章、领花等部队专用标志。 但一段时间来,仍有少数不法商贩向社会公开销售军服专用标志,严重侵害了部队标志的严肃性,在社会上带来不良影响。为此,桂林警备区党委决定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销售军服标识专项活动。
在集中整治中,由警备区司令员温大龙大校、政委傅庆成大校亲自挂帅的工作组对市区和各县的军用品商店进行了检查清理,分别在兴安县三台路一家门市部、桂林市崇信路一家门市部和西山路一家供应站,发现了一批军队军服专用标志。检查组对所清查的军队军服专用标志依法予以没收,并对相关人员给予了警告和教育。
警备区领导希望广大群众如发现损害军队或者军人形象的现象,请及时向警备区值班室举报,警备区将依法严厉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