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敏通讯员吴明福)我市分布在11个县的37家爆竹生产企业经过两年的停产整改,近日顺利通过安全评价机构的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自治区、市安监局的现场审查,取得了自治区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从2004年10月开始,针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规模小,生产条件简陋,安全设施设备落后等突出问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求所有爆竹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的停产整改,切实解决爆竹生产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按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我市分布在11个县的37家爆竹生产企业于2005年初向自治区安监局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在停产清理整顿中,我市各爆竹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对照现有的生产场址(厂址)、车间布局,对擅自扩建、改变设计图纸、改变车间用途、设计不符合安全规范的一律进行整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对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进行培训,持证上岗。经过为期两年的整改,目前我市37家爆竹生产企业已取得自治区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