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榕湖北路3号),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道路、桥梁、路灯、燃气、公交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及服务等工作。同时,该局还对桂林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桂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实行行业管理。 该局下属的窗口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办公地址如下:
市政工程管理处(交通路21号):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城市主、次干道及桥梁的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
排水工程管理处(中山南路226号):负责城市污水处理、雨污水输送和城市公共排水管网的管理和维护,以及排水设施的建设。
路灯管理处(环城北二路148号):维护、管理全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及部分夜景设施,负责对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等。
燃气管理处(榕湖北路3号):对全市燃气市场的储运、销售单位进行行业管理和服务。
自来水公司(民主路48号):主要经营城市自来水的生产与销售,城市供水管网的安装与维修,自来水工程设计与施工、水表生产等业务。
市政热线服务中心(翊武路38-2号):通过“2800110、2100110”热线电话,全天候受理市民对市区范围内的道路、桥梁、路灯、供水、公交、燃气等市政公用事业的查询、设施维护、抢险抢修、投诉建议等,及时排除解决市民日常在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